中国东航(600115):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第5次例会决议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024年第 5次例会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董事长王志清召集,于 2024年 10月 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参加会议的董事确认会前均已收到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已达法定人数,会议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长王志清,独立董事孙铮、陆雄文、罗群、冯咏仪、郑洪峰审议了有关议案,一致同意并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公司于 2024年 10月 30日晚将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在上海和香港两地同时挂网披露。 以上两项议案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10月 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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