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音电子(301329):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证券代码:301329 证券简称:信音电子 公告编号:2024-043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大华于2024年5月1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号),被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鉴于上述情况并基于审慎性原则,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研究决定,拟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5、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 15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自律处分1次。 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3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1次,64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2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1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准, 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2020年开始为信音电子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建霖家居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祁振东,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信音电子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中孚信息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顾庆刚,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信音电子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中泰证券、立中集团、爱旭股份等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王准、签字注册会计师祁振东、项目质量复核人顾庆刚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是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内控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85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增长0%。本期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0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增长100%,原因是2023年度无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大华,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年限4年,上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大华于2024年5月1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号),被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鉴于上述情况并基于审慎性原则,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经研究决定,拟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及业务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专业胜任能力、经验和资质,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同意变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例会会议决议; 3、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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