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瓦股份(688184):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心技术人员离职暨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
证券代码:688184 证券简称:帕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0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心技术人员离职暨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林可博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所任职务,不再担任核心技术人员,已办理完成离职手续。离职后,林可博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 公司高度重视人才队伍的培养与建设,通过长期的技术积累和发展,已建立了完整的研发体系、完善的团队架构。林可博先生所负责的研发工作已完成交接,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现有在研项目的进展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研发实力、核心竞争力、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 公司与林可博先生签有保密和竞业限制相关协议。林可博先生离职后将对所知悉的属于公司的商业秘密继续承担保密义务,任职期间参与研究的知识产权所有权(无论是否已获授权)均归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成果、知识产权相关的纠纷或潜在纠纷,本次调整不会影响公司专利权属的完整性。 ? 公司根据发展需要,结合赵义先生的教育背景、任职履历,以及其未来对公司核心技术研发的参与情况等相关因素,经公司管理层研究,新增认定其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一、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近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林可博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所任职务,不再担任核心技术人员,已办理完成离职手续。离职后,林可博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及董事会对林可博先生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一)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林可博,男,199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 2019年2月至2022年5月,历任公司研发经理、培训经理、分析品质部部长;2022年5月至今,任公司研究院院长助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可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参与的研发项目和专利情况 林可博先生在任职期间参与了公司的研发工作,相关研究的知识产权所有权(无论是否已获授权)均为职务成果、归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成果、知识产权相关的纠纷或潜在纠纷。本次核心技术人员调整不会影响公司专利权属的完整性,不会对公司业务和技术创新产生不利影响。 (三)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公司与林可博先生签署有《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对其任职期间及辞职后的保密义务、竞业限制义务进行了约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林可博先生存在违反上述相关协议的情形。 二、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情况 公司根据发展需要,结合赵义先生的教育背景、任职履历,以及其未来对公司核心技术研发的参与情况等相关因素,经公司管理层研究,新增认定其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赵义先生简历如下: 赵义,男,1991年 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 2016年7月至2021年3月,历任巴斯夫杉杉电池材料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湖北亿纬动力有限公司动力三元铝壳电芯研发工程师等职务;2021年 4月至今,任公司研究院副院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义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通过持有富诚海富通帕瓦股份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85%的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未受到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等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任职要求。 三、核心技术人员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高度重视人才队伍的培养与建设,通过长期技术积累和发展,已建立了完整的研发体系、完善的团队架构,并构建了良好的人才梯队,不存在对特定核心技术人员的单一依赖。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95人,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为 24.48%。本次调整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总人数无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新增认定的核心技术人员赵义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为公司主营业务的技术发展与产品品质提升做出了重要贡献。此次新增认定,有助于增强研发团队的积极性、稳定性,夯实公司的研发实力。 目前,公司各项研发项目有序推进、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此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现有在研项目的进展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研发实力、核心竞争力、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研发投入与平台建设,已构建了一支人才结构合理、专业学科交叉的高技术研发团队,并紧跟行业技术发展趋势,积极扩大研发人员的引进与后备力量的培养,不断提升研发实力与创新能力。同时,公司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通过专利申请等措施切实保护创新成果。目前,公司研发团队结构完整、人员充足,现有研发力量能够有效支持公司未来围绕主营业务所涉及的核心技术及创新产品的持续研发工作。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现有核心技术人员、研发团队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及创新产品的持续研发工作,本次核心技术人员的调整不会对公司核心竞争力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与产品创新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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