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惠技术(688155):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证券代码:688155 证券简称:先惠技术 公告编号:2024-061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4年 10月 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公司于 2023年 6月 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公司于 2023年 7月 1日至 2023年 7月 10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 7月 12日,公司披露了《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61)。 (三)公司于 2023年 7月 17日召开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四)公司于 2023年 7月 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内容在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公司于 2023年 9月 6日完成了 2023年股票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并于 2023年 9月 9日披露了《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由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7名激励对象离职、3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的全部股票期权,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 664人调整为 621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2.900,440份调整为 2,812,320份。 (六)公司于 2024年 6月 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数量的议案》,根据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行权价格由 54.00元/股调整为 38.36元/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2,812,320份调整为 3,937,248份,预留股票期权数量由 300,000份调整为 420,000份。 (七)2024年 7月 18日,公司发布《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 根据《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的 420,000份股票期权因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个月内未明确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预留权益已失效。 二、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说明 (一)调整原因 2024年 5月 20日,公司召开了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 2024年度中期分红的议案》,2024年 8月 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以总股本 125,050,2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9月 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若激励对象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为正数。根据以上公式,本次调整后的行权价格=38.36-0.3=38.06元/股。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经过本次调整后,行权价格由 38.36元/股调整为 38.06元/股。 三、 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关于调整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事宜。 五、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 2023年股票激励计划所涉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期权行权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后续手续。 六、 上网公告附件 (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0月 3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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