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发展(000547):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授权过程中权限确定、行权、监督、变更等管理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授权,指董事会在一定条件和范围内,将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所赋予的部分职权授予董事长、总经理行使的行为。 第四条 董事会授权坚持依法合规、权责对等、风险可控、决策质量和效率相统一的原则,切实规范授权程序,落实授权责任,完善授权监督管理机制,实现规范授权、科学授权、适度授权。董事会不因授权而免责,当授权对象不能正确行使职权时,应当及时调整或收回授权。 第二章 授权的基本范围 第五条 董事会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和企业经营决策的实际需要,将部分职权授予董事长、总经理行使。 第六条 董事会应当结合实际,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阶段、经营管理状况、资产负债规模、业务负荷程度、风险控制能力等,科学论证、合理确定授权决策事项及授权额度,形成决策事项清单,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调整,防止违规授权、过度授权。对于在有关巡视、纪检监察、审计等监督检查中发现突出问题所涉事项,应当从严授权。 第七条 董事会行使的法定职权等不可授权,主要包括: (一)制订公司经营方针、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决定公司年度经营(二)制订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决定或授权决定公司重大投资项目和方案; (三)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工资总额预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案、发行公司债券方案; (五)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六)制订公司章程草案或者章程修改方案,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本部部门级)的设置; (八)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以及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等高级管理人员,制定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制度,组织实施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决定考核方案、考核结果和薪酬分配事项; (九)决定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内部控制体系、合规管理体系和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批准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和审计人员的职责,批准年度审计计划和重要审计报告; (-----已省略余下内容,完整内容请查看交易所发布的PDF全文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