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旗新材(00121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1212 证券简称:中旗新材 公告编号:2024-084 转债代码:127081 债券简称:中旗转债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中旗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致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超过 1%,不涉及持股数量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 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控股股东珠海羽明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羽明华”)、实际控制人周军先生及一致行动人熊宏文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超过 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9号)核准,公司于 2023年 3月 3日公开发行了可转债 540.00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54,000.00万元,证券简称“中旗转债”,债券代码“127081”,已于 2023年 4月 25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上市交易,并于 2023年 9月 11日开始转股。 根据《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30.27 元/股,公司分别于 2023年 6月 16日、2024年 6月 7日完成了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中旗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30.27元/股调整为 30.02元/股。2024年 7月 10日,公司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条款的规定及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将“中旗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 20.70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年 7月 11日起生效。 “中旗转债”开始转股前,因公司于 2022年 6月 15日实施 2021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增加股份 27,201,000股,公司总股本由90,670,000增加至 117,871,000。截至 2024年 10月 29日,“中旗转债”累计转股 3,224,040股,公司总股本由 117,871,000股增加至 121,095,040股。控股股东羽明华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合计为 62,133,500股,在合计持有股份数量不变的情况下,持股比例从 52.71%被动稀释至 51.31%,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了1.40%,具体情况如下:
注 1: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的比例按照中登发送的截至 2023年 9月 11日总股本计算得出;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的比例按照中登发送的截至 2024年 10月 29日总股本计算得出。 注 2: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特此公告。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10月 31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