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集团(000513):H股公告:翌日披露报表-回购股份

时间:2024年10月31日 00:21:06 中财网
原标题:丽珠集团:H股公告:翌日披露报表-回购股份

翌日披露報表
(股份發行人 ── 已發行股份或庫存股份變動、股份購回及/或在場内出售庫存股份)表格類別:
股票 狀態: 新提交
翌日披露報表
(股份發行人 ── 已發行股份或庫存股份變動、股份購回及/或在場内出售庫存股份)表格類別:
股票 狀態: 新提交
公司名稱: 麗珠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呈交日期: 2024年10月30日

如上市發行人的已發行股份或庫存股份出現變動而須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主板上市規則》」)第13.25A條 /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證券
上市規則》(「《GEM上市規則》」)第17.27A條作出披露,必須填妥第一章節 。


第一章節     
1. 股份分類普通股股份類別H於香港聯交所上市
證券代號 (如上市)01513說明   
A. 已發行股份或庫存股份變動     
事件已發行股份(不包括庫存股份)變動 庫存股份變動每股發行/出售價 (註4)已發行股份總數
 已發行股份(不包括庫存股份)數 目佔有關事件前的現有已發 行股份(不包括庫存股 份)數目百分比 (註3)庫存股份數目  
於下列日期開始時的結存(註1) 2024年10月24日307,052,417 0 307,052,417
1). 其他 (請註明) 不適用 變動日期 2024年10月30日 %   
2024年10月30日 於下列日期結束時的結存 (註5及6)307,052,417 0 307,052,417
      
B. 贖回/購回股份 (擬註銷但截至期終結存日期尚未註銷) (註5及6)     
1). 於2024年7月10日購回但尚未註銷的H股 變動日期 2024年7月10日67,2000.00725 % HKD 23.89 
2). 於2024年7月11日購回但尚未註銷的H股 變動日期 2024年7月11日178,3000.01925 % HKD 24.14 
3). 於2024年7月12日購回但尚未註銷的H股 變動日期 2024年7月12日366,4000.03955 % HKD 24.53 
4). 於2024年7月15日購回但尚未註銷的H股 變動日期 2024年7月15日106,1000.01145 % HKD 24.16 
5). 於2024年7月16日購回但尚未註銷的H股 變動日期 2024年7月16日90,6000.00978 % HKD 23.89 
6). 於2024年7月17日購回但尚未註銷的H股 變動日期 2024年7月17日237,8000.02567 % HKD 24 
7). 於2024年7月18日購回但尚未註銷的H股 變動日期 2024年7月18日157,7000.01702 % HKD 24.41 
8). 於2024年7月19日購回但尚未註銷的H股 變動日期 2024年7月19日98,6000.01064 % HKD 24.32 
9). 於2024年9月9日購回但尚未註銷的H股 變動日期 2024年9月9日378,0000.0408 % HKD 25.43 
10). 於2024年9月10日購回但尚未註銷的H股 變動日期 2024年9月10日129,1000.01394 % HKD 24.94 
11). 於2024年9月19日購回但尚未註銷的H股 變動日期 2024年9月19日174,8000.01887 % HKD 25.24 

2. 股份分類普通股股份類別A於香港聯交所上市
證券代號 (如上市) 說明人民幣股份 (於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股份代號:000513)  
A. 已發行股份或庫存股份變動     
事件已發行股份(不包括庫存股份)變動 庫存股份變動每股發行/出售價 (註4)已發行股份總數
 已發行股份(不包括庫存股份)數 目佔有關事件前的現有已發 行股份(不包括庫存股 份)數目百分比 (註3)庫存股份數目  
2024年10月24日 於下列日期開始時的結存(註1)619,852,078 0 619,852,078
1). 其他 (請註明) 見B部分 變動日期 2024年10月30日 %   
2). 就根據股份計劃授予參與人(發行人的董事除外)的股份獎勵或期權 而發行新股或轉讓庫存股份 - 涉及新股 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29日行權的股票期權 變動日期 2024年10月30日79,6000.00859 % RMB 31.31 
2024年10月30日 於下列日期結束時的結存 (註5及6)619,931,678 0 619,931,678
      
B. 贖回/購回股份 (擬註銷但截至期終結存日期尚未註銷) (註5及6)     
1). 於2024年1月18日購回但尚未註銷的A股 變動日期 2024年1月18日110,0000.01189 % RMB 35.08 
2). 於2024年1月22日購回但尚未註銷的A股 變動日期 2024年1月22日650,0000.07027 % RMB 34.51 
3). 於2024年1月23日購回但尚未註銷的A股 變動日期 2024年1月23日119,5000.01292 % RMB 33.87 
4). 於2024年1月31日購回但尚未註銷的A股 變動日期 2024年1月31日674,0000.07285 % RMB 34.22 
5). 於2024年2月1日購回但尚未註銷的A股 變動日期 2024年2月1日310,0000.03351 % RMB 33.77 
6). 於2024年2月5日購回但尚未註銷的A股 變動日期 2024年2月5日289,1000.03125 % RMB 33.09 
7). 於2024年7月10日購回但尚未註銷的A股 變動日期 2024年7月10日330,0000.03562 % RMB 35.7 
8). 於2024年7月11日購回但尚未註銷的A股 變動日期 2024年7月11日120,0000.01295 % RMB 35.76 
9). 於2024年7月12日購回但尚未註銷的A股 變動日期 2024年7月12日150,9000.01629 % RMB 35.74 
10). 於2024年7月16日購回但尚未註銷的A股 變動日期 2024年7月16日243,8000.02632 % RMB 35.24 
11). 於2024年7月17日購回但尚未註銷的A股 變動日期 2024年7月17日300,0000.03238 % RMB 35.36 
12). 於2024年7月23日購回但尚未註銷的A股 變動日期 2024年7月23日326,0000.03519 % RMB 36.68 
13). 於2024年7月24日購回但尚未註銷的A股 變動日期 2024年7月24日281,0000.03033 % RMB 36.34 
14). 於2024年7月25日購回但尚未註銷的A股 變動日期 2024年7月25日450,0000.04858 % RMB 36.14 
15). 於2024年7月29日購回但尚未註銷的A股 變動日期 2024年7月29日351,8000.03798 % RMB 35.75 
16). 於2024年7月30日購回但尚未註銷的A股 變動日期 2024年7月30日188,1000.0203 % RMB 35.92 
17). 於2024年8月23日購回但尚未註銷的A股 變動日期 2024年8月23日160,0000.01727 % RMB 35.32 
18). 於2024年8月26日購回但尚未註銷的A股 變動日期 2024年8月26日650,0000.07017 % RMB 34.91 
19). 於2024年9月2日購回但尚未註銷的A股 變動日期 2024年9月2日211,8000.02286 % RMB 35.73 
20). 於2024年9月10日購回但尚未註銷的A股 變動日期 2024年9月10日211,0000.02278 % RMB 35.76 
21). 於2024年9月12日購回但尚未註銷的A股 變動日期 2024年9月12日425,0000.04587 % RMB 35.73 
22). 於2024年9月18日購回但尚未註銷的A股 變動日期 2024年9月18日153,0000.01651 % RMB 35.3 
23). 於2024年9月19日購回但尚未註銷的A股 變動日期 2024年9月19日400,0000.04317 % RMB 35.44 
24). 於2024年9月20日購回但尚未註銷的A股 變動日期 2024年9月20日300,0000.03238 % RMB 35.37 
25). 於2024年9月23日購回但尚未註銷的A股 變動日期 2024年9月23日200,0000.02159 % RMB 35.14 
26). 於2024年9月24日購回但尚未註銷的A股 變動日期 2024年9月24日250,0000.02698 % RMB 35.13 
27). 於2024年10月24日購回但尚未註銷的A股 變動日期 2024年10月24日880,0000.09497 % RMB 37.3 
28). 於2024年10月30日購回但尚未註銷的A股 變動日期 2024年10月30日335,0000.03614 % RMB 36.89 
根據《主板上市規則》第13.25C條 / 《GEM上市規則》第17.27C條,我們在此確認,據我們所知所信,第一章節所述的每項股份發行或庫存股份出售或轉讓已獲發行人董事會正式授權批准,並遵
照所有適用上市規則、法律及其他監管規定進行,並在適用的情況下:
(註7)
(i) 上市發行人已收取其在是次股份發行或庫存股份出售或轉讓應得的全部款項; (ii) 已履行《主板上市規則》 / 《GEM上市規則》「上市資格」項下所規定有關上市的一切先決條件; (iii) 批准證券上市買賣的正式函件內所載的所有條件(如有)已予履行; (iv) 每類證券在各方面均屬相同(註8); (v) 《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規定送呈公司註冊處處長存檔的全部文件已經正式存檔,而一切其他法律規定亦已全部遵行; (vi) 確實所有權文件按照發行、出售或轉讓條款的規定經已發送/現正準備發送/正在準備中並將會發送; (vii) 發行人的上市文件所示已由其購買或同意購買的全部物業的交易已完成;全部該等物業的購買代價已予繳付;及 (viii) 有關債券、借貸股份、票據或公司債券的信託契約/平邊契據經已製備及簽署,有關詳情已送呈公司註冊處處長存檔(如法律如此規定)。


第一章節註釋:
1. 請填上根據《主板上市規則》第13.25A條 / 《GEM上市規則》第17.27A條刊發的上一份「翌日披露報表」或根據《主板上市規則》第13.25B條 / 《GEM上市規則》第17.27B條刊發的上
一份「月報表」(以較後者為準)的期終結存日期。

2. 請列出所有根據《主板上市規則》第13.25A條 / 《GEM上市規則》第17.27A條須披露的已發行股份或庫存股份變動,連同有關的變動日期。每個類別須獨立披露,並提供充足資料,以
便使用者可在上市發行人的「月報表」內識別有關類別。例如:因多次根據同一股份期權計劃行使股份期權或多次根據同一可換股票據進行換股而多次發行的股份,必須綜合計算,在同
一個類別下披露。然而,若因根據兩項股份期權計劃行使股份期權或根據兩項可換股票據進行換股而進行的發行,則必須分開兩個類別披露。

3. 上市發行人已發行股份(不包括庫存股份)數目變動的百分比將參照該份「翌日披露報表」所披露的已發行股份(不包括庫存股份)的期初結存計算。

4. 在購回/贖回股份的情況下,「每股發行/出售價」應理解為「每股購回價」或「每股贖回價」。

6. 就購回/贖回股份而言,若有關事件經已發生,則須作出相關披露(受《主板上市規則》第10.06(4)(a), 13.25A及13.31條 / 《GEM上市規則》第13.13(1), 17.27A及17.35條的規定所規
限),即使該等購回/贖回股份尚未被註銷。

若購回/贖回股份將於期終結存日期之後購回/贖回結算完成之時予以註銷,則該等購回/贖回股份仍屬A部所述期終結存當日的已發行股份的一部分。該等購回/贖回股份的詳情應在B部作
出披露。

7. (i) 至 (viii) 項為確認内容的建議格式。上市發行人可按個別情況就不適用的項目予以修訂。

8. 在此「相同」指:
- 證券的面值相同,須繳或繳足的股款亦相同;
- 證券有權領取同一期間內按同一息率計算的股息╱利息,下次派息時每單位應獲派發的股息╱利息額亦完全相同(總額及淨額);及
- 證券附有相同權益,如不受限制的轉讓、出席會議及於會上投票,並在所有其他方面享有同等權益。

購回報告

第二章節     
1. 股份分類普通股股份類別A於香港聯交所上市
證券代號 (如上市) 說明人民幣股份 (於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股份代號:000513)  
A. 購回報告     
交易日購回股份數目購回方式 (註1)每股購回價或每股最高購回價 (元)每股最低購回價 (元)付出的價格總額 (元)
1). 2024年10月30日335,000於其他證券交易所進行 深圳證券交易所RMB 37RMB 36.68RMB 12,367,963
合共購回股份總數 335,000 合共付出的價格總額 (元) RMB 12,367,963 購回股份(擬註銷)數目 335,000 購回股份(擬持作庫存股份) 0 數目 B. 在本交易所作主要上市的發行人的其他資料 1). 購回授權的決議獲通過的日期 2). 發行人可根據購回授權購回股份的總數 (a) 3). 根據購回授權在本交易所或其他證券交易所購回股份的數目 % 4). 佔購回授權的決議獲通過當日的已發行股份(不包括庫存股份)數目的百分比 (a) x 100 / 購回授權的決議獲通過當日的已發行股份(不包括庫存股份)數目 5). 在A部所述的股份購回後再進行任何新股發行或庫存股份再出售或轉讓所適用的暫止期 (註 2) 截至     
      
      
      
      
      
      
      
      
我們確認,上文A部所述於貴交易所進行的購回是根據《主板上市規則》 / 《GEM上市規則》的規定進行,而已呈交貴交易所日期為. . . 2024年5月14日 . . . 的說明函件所載資料並無任何重大變動。 我們亦確認,上文A部所述於另一家證券交易所進行的購股活動,是根據當地有關在該證券交易所購回股份的適用規則進行。

1. 請註明該次購回是於本交易所、另一家證券交易所 (列明交易所名稱)、以私人安排方式或以全面收購方式進行。

2. 除《主板上市規則》第10.06(3)(a)條 / 《GEM上市規則》第13.12條所述的豁免外,未經本交易所批准,發行人於任何一次購回股份後的30天內,不論該次購回是否在本交易所進行,均不
得(i) 發行新股,或出售或轉讓任何庫存股份;或(ii)公布發行新股,或出售或轉讓任何庫存股份的計劃。

在場内出售庫存股份報告 不適用
楊亮
呈交者:
(姓名)
秘書
職銜:
(董事、秘書或其他獲正式授權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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