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铂股份(003038):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4-138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 11月 15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 11月 15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 11月 15日上午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 11月 8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天长市安徽滁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五路与 s312交汇处,安徽鑫铂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及提案编码如下:
上述议案2.00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请于 2024年 11月 14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2、登记时间:2024年 11月 12日(星期二)、2024年 11月 13日(星期三)、3、登记地点:安徽省天长市安徽滁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五路与 s312交汇处,安徽鑫铂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 8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239304,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 2)必须出示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一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不接受电话登记。 5、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海涛 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0550-7867688 传真:0550-7867689 通讯地址:安徽省天长市安徽滁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五路与 s312交汇处,安徽鑫铂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 8楼证券部。 6、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1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38 2、投票简称:鑫铂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 11月 15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11月 15日上午 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1、请在表决票中选择“同意”、“反对”、“弃权”中的一项,在相应栏中划“√”,否则,视为无效票;多选无效;涂改无效。 2、对于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附件 3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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