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航股份(001205):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恒历基金)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盛航股份 股票代码:001205 信息披露义务人:恒历(山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恒历臻盈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华信路 3号鑫苑鑫中心 7号楼金融大厦 1104-2室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汉峪金谷产业金融大厦 A4-20楼 股权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持股比例降至 5%以下) 签署日期:2024年 10月 3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取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航股份”或“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相关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盛航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3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盛航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自 2024年 6月 12日至 2024年10月 29日累计转股 2,214,316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致使持股比例被动稀释降至 5%以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明确增加或者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安排,未来十二个月内,在符合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如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的方式及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8,570,000股,占上市公司可转债转股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5.0508%(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5.1092%)。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动,仍持有公司股份8,57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 4.9858%(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5.0612%),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注:上市公司可转债转股前总股本(即当时总股本)基数为 169,675,333股,可转债转股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为 1,937,760股;上市公司当前总股本基数为 171,889,649股,当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为 2,561,960股,下同。) 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属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亦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恒历(山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恒历(山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恒历臻盈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徐 俊 玉 签署日期:2024年 10月 30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此页无正文,为《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恒历(山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恒历臻盈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徐 俊 玉 签署日期:2024年 10月 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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