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国际(600027):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时间:2024年10月31日 00:46:32 中财网
原标题:华电国际: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
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
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之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银河证券”)受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委托,担任本次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按照《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号)的规定,就独立财务顾问及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第三方”)的行为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的核查情况
(一)独立财务顾问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本次交易中,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

(二)上市公司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上市公司依法聘请银河证券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本项目独立财务顾问、聘请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及备考审阅机构、聘请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和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聘请北京华政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税务机构。

除上述聘请的机构外,公司还聘请了嘉林资本有限公司、司力达律师楼、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等机构协助公司进行 H股相关审批及信息披露等工作。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述聘请第三方的行为合法合规。除上述情形外,上市公司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

二、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
综上,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中,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上市公司在本项目中除前述聘请行为外,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前述相关行为合法合规,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号)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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