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商场(600280):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股票简称:中央商场 股票代码:600280 (2024年11月20日) 重要提示 一、本次大会提供网络投票: 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二、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 11月 20日 14点 0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 11月 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2024年 11月 15日 四、现场会议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雨润路 10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现场会议授权委托书附后 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发布<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通知》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董事会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持大会正常秩序和提高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做好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三、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部工作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以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四、股东请按时进入会场,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入座。 五、为保证会议顺利进行,请与会人员将手机关机或调为静音。为维护股东大会会场秩序,未经本公司许可,在股东大会现场不得拍摄、录音、录像。 六、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七、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在主持人许可后进行。股东发言范围仅限于本次大会审议的议题或公司的经营、管理、发展等内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回答无关问题。每一股东发言原则上不得超过三次,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能超过 5分钟。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或相关人员应当认真负责地、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的问题,全部回答问题的时间原则上控制在 30分钟以内。 八、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出席现场的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请根据公司于 2024年 10月 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进行投票。 九、在本公司正式公布表决结果前,股东大会现场、网络及其他表决方式中所涉及的相关各方对表决情况均负有保密义务。 [议案 1]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 10月 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预计 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现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发展及 2025年度资金需求,公司预计 2025年度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最高额借款担保额度不超过 166,800.00万元,控股子公司拟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最高额借款担保额度不超过 161,578.00万元。 本次担保期限为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一)公司对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联合营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相关情况 1、原有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公司对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联合营销有限公司,原有连带担保最高额总额度92,000.00万元(其中 40,000万元于 2026年 9月到期),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该笔担保额度已使用 89,405.00万元。 2、本次新增担保额度需求情况 本次续期担保额度 52,000.00万元,预计至 2025年 12月 31日,剩余未到期担保额度 92,000.00万元。 (二)公司对南京中商奥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相关情况 1、原有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公司对南京中商奥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原有连带担保最高额总额度6,500.00万元,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该笔担保额度已使用 6,471.00万元。 2、本次新增担保额度需求情况 本次续期担保额度 6,500.00万元,预计至 2025年 12月 31日,剩余未到期担保额度 6,500.00万元。 (三)公司对海安雨润中央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相关情况 1、原有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公司对海安雨润中央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原有连带担保最高额总额度40,000.00万元,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该笔担保额度已使用 23,000.00万元。 2、本次新增担保额度需求情况 本次续期担保额度 40,000.00万元,预计至 2025年 12月 31日,剩余未到期担保额度 40,000.00万元。 (四)公司对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相关情况 1、原有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公司对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原有连带担保最高额总额度24,500.00万元,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该笔担保额度已使用 13,597.00万元。 2、本次新增担保额度需求情况 本次续期担保额度 15,000.00万元,预计至 2025年 12月 31日,剩余未到期担保额度 15,000.00万元。 (五)公司对江苏中央新亚百货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相关情况 1、原有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公司对江苏中央新亚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原有连带担保最高额总额度65,800.00万元,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该笔担保额度已使用 45,795.00万元。 2、本次新增担保额度需求情况 本次续期担保额度 46,000.00万元,预计至 2025年 12月 31日,剩余未到期担保额度 46,000.00万元。 (六)公司对盱眙雨润中央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相关情况 1、原有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公司对盱眙雨润中央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原有连带担保最高额总额度7,300.00万元,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该笔担保额度已使用 7,282.00万元。 2、本次新增担保额度需求情况 本次续期担保额度 7,300.00万元,预计至 2025年 12月 31日,剩余未到期担保额度 7,300.00万元。 (七)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联合营销有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的相关情况 1、原有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联合营销有限公司对公司,原有连带担保最高额总额度42,058.00万元(其中 14,780万元于 2026年到期),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该笔担保额度已使用 41,862.99万元。 2、本次新增担保额度需求情况 本次续期担保额度 27,278.00万元,预计至 2025年 12月 31日,剩余未到期担保额度 42,058.00万元。 (八)江苏中央新亚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的相关情况 1、原有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江苏中央新亚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原有连带担保最高额总额度50,000.00万元,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该笔担保额度已使用 49,777.99万元。 2、本次新增担保额度需求情况 本次续期担保额度 50,000.00万元,预计至 2025年 12月 31日,剩余未到期担保额度 50,000.00万元。 (九)南京中央商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的相关情况 1、原有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南京中央商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原有连带担保最高额总额度7,500.00万元,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该笔担保额度已使用 7,466.00万元。 2、本次新增担保额度需求情况 本次续期担保额度 7,500.00万元,预计至 2025年 12月 31日,剩余未到期担保额度 7,500.00万元。 (十)南京中商奥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的相关情况 1、原有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南京中商奥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原有连带担保最高额总额度3,700.00万元,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该笔担保额度已使用 3,100.00万元。 2、本次新增担保额度需求情况 本次续期担保额度 3,100.00万元,预计至 2025年 12月 31日,剩余未到期担保额度 3,100.00万元。 (十一)泗阳雨润中央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的相关情况 1、原有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泗阳雨润中央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对公司,原有连带担保最高额总额度25,000.00万元,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该笔担保额度已使用 24,777.99万元。 2、本次新增担保额度需求情况 本次续期担保额度 25,000.00万元,预计至 2025年 12月 31日,剩余未到期担保额度 25,000.00万元。 (十二)江苏中央新亚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对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联合营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相关情况 1、原有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江苏中央新亚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对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联合营销有限公司,原有连带担保最高额总额度 10,000.00万元,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该笔担保额度已使用 6,179.00万元。 2、本次新增担保额度需求情况 本次续期担保额度 10,000万元,预计至 2025年 12月 31日,剩余未到期担保额度 10,000万元。 (十三)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对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联合营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相关情况 1、原有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对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联合营销有限公司,原有连带担保最高额总额度 32,700.00万元,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该笔担保额度已使用 32,700.00万元。 2、本次新增担保额度需求情况 本次续期担保额度 32,700.00万元,预计至 2025年 12月 31日,剩余未到期担保额度 32,700.00万元。 (十四)海安润隆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和如东润鑫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对海安雨润中央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相关情况 海安润隆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和如东润鑫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对海安雨润中央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为 6,000.00万元,此为新增担保额度,预计至 2025年 12月 31日,剩余未到期担保额度 6,000.00万元。 公司 2025年度预计提供担保的具体安排如下: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监控设备、电子 司持有南京中央商场 资产 46,644.23万元。 126,191.98万元,净资徐州中央百 1993年 6 徐州市大同 10000 万 限公司 显示屏、办公用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产 48,487.44万元。 4 货大楼股份 戴启祥 品、中央空调、 100%股权。 月 23日 街 125号 元 (非上 有限公司 电子产品、音响 市) 设备、家具、服 装、鞋帽、化妆 品、体育用品、 珠宝首饰等。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预计担保额度为提供最高额借款担保额度,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实际发生的贷款担保期限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债权人具体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提供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形成集团内资源共享的融资平台,支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运营及经营发展,有利于其做大做强,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 195,104.99万元,占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83.17%,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195,049.99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 55.00万元。 公司对外逾期担保的累计数量 55.00万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行为,发生于本公司收购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之前)。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20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股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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