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ST佳沃(300268):诉讼进展

时间:2024年10月31日 16:25:14 中财网
原标题:ST佳沃: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鉴于桃源县湘晖农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桃源湘晖”、“被执行人”)未按照承诺补偿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申请执行人”)损失的投资本金3,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向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2020年11月12日获得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3)。

2021年12月10日,公司收到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开福区法院”)出具的(2021)湘0105民初5472号《民事判决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暨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06)。

鉴于桃源湘晖未能履行上述生效民事判决,公司已向开福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开福区法院已下达(2023)湘0105执435号《执行裁定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收到<执行裁定书>暨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2023年5月19日,公司与桃源湘晖就本案判决及执行相关事项达成和解,并在开福区法院签署《执行和解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签署<执行和解协议>暨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2023年5月31日,公司收到被执行人桃源湘晖支付的首笔和解款人民币2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2023年7月14日,公司收到被执行人桃源湘晖支付的第二笔和解款人民币1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2023年9月25日,公司收到被执行人桃源湘晖支付的第三笔和解款人民币2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

2023年11月15日,公司收到被执行人桃源湘晖支付的第四笔和解款人民币2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84)。

2024年1月15日,公司收到被执行人桃源湘晖支付的第五笔和解款人民币2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2024年3月25日,公司收到被执行人桃源湘晖支付的第六笔和解款人民币2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2024年5月24日,公司收到被执行人桃源湘晖支付的第七笔和解款人民币2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2024年7月26日,公司收到被执行人桃源湘晖支付的第八笔和解款人民币2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2024年9月25日,公司未收到被执行人桃源湘晖支付的第九笔和解款人民币368.54万元,将向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申请恢复(2023)湘0105执435号案件的执行。恢复执行的金额为剩余未付本金368.54万元及前述金额的附加利息(自2022年7月1日起计算利息,利息按照6.8%/年计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88)。

2024年9月30日,公司收到被执行人桃源湘晖支付的部分和解款100万元。鉴于被执行人桃源湘晖未按时支付全部和解款已违反《执行和解协议》的约定,公司将继续与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进行积极沟通并配合法院的相关工作,推进恢复强制执行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90)。

二、诉讼的进展情况
2024年9月27日,公司已向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递交《恢复执行申请书》,申请恢复(2023)湘0105执435号案件的执行,恢复执行的金额为截至提交日剩余未付本金368.54万元并附加利息(自2022年7月1日起计算利息,利息按照6.8%/年计算)。此后,公司持续与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及桃源湘晖积极沟通,敦促和要求被执行人尽快履约支付未付本金及相应利息。

2024年10月30日,公司收到被执行人桃源湘晖支付的部分和解款68.54万元。

鉴于被执行人桃源湘晖未按时支付全部和解款已违反《执行和解协议》的约定,公司将继续与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进行积极沟通并配合法院的相关工作,推进恢复强制执行程序。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继续持续与被执行人桃源湘晖进行主动沟通,敦促对方尽快履约支付剩余和解款及相应利息,同时公司也将继续全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直至收回全部《执行和解协议》项下的和解款项及相应利息。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案件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收款回单。

特此公告。

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 10月 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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