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诺生物(688117):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乐普医疗)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圣诺生物 股票代码:68811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37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4年10月3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诺生物”、“上市公司”、“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圣诺生物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在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个月内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4年9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因自身资金需求,乐普医疗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24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上述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进一步减持其在上市公司持有的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无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9,07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100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由 9,072,000股减少至5,600,000股,持股比例由8.1000%减少至5.0000%。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的方式完成本次权益变动。 三、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权益情况如下:
3、表格中的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发行人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 6个月内,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圣诺生物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蒲忠杰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案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4.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 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蒲忠杰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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