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誉环保(688309):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证券代码:688309 证券简称:恒誉环保 公告编号:2024-041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0月 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目前项目的实施进度,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相关情况如下:企业信息化与管理中心系统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原计划的 2024年 10月延长至2025年 10月。保荐机构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73号)核准,公司2020年7月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27万股,发行价为24.7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5,866,933.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0,128,573.38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5,738,359.62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0年7月9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7月9日出具天职业字[2020]31881号验资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 根据《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发行申请文件,公司原计划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于 2021年 4月 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和投资金额的议案》,对公司“高端热裂解环保装备生产基地项目”、“高端环保装备制造产业园(一期)”和“企业信息化与管理中心系统建设项目”的实施方案和投资金额进行调整,调整事项已经 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中投资金额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www.sse.com.cn)披露的《恒誉环保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和投资金额的公告》(2021-006)。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24年 10月 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由于公司企业信息化与管理中心系统建设项目所设的基础数据中心机房包含于高端热裂解环保装备生产基地项目,其建设一定程度上依托高端热裂解环保装备生产基地项目的完工,由于高端热裂解环保装备生产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晚于预期,导致后续的公司企业信息化与管理中心系统建设项目进度未及预期。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预计延后至 2025年 10月。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战略调整和项目实施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内容和投资规模,不会对募投项目的最终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年 10月 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目前项目的实施进度,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和公司经营规划,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1.《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0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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