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益通(300430):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430 证券简称:诚益通 公告编号:2024-064 北京诚益通控制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北京诚益通控制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9月10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日的公司总股本273,047,5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826,189.90元(含税)。若公司总股本在权益分派前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73,047,5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50000元人民币现金(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25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1月7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11月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11月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11月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咨询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庆丰西路27号 咨询联系人: 张金婷、张娜 咨询电话: 010-61258926 传真电话: 010-61258926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诚益通控制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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