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迅达(300518):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计划预披露
持股5%以上股东陈湧锐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特别提示: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2,178,71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6.1073%)的持股5%以上股东陈湧锐先生计划在本被动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拟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被动减持不超过1,994,115股(含),占公司总股本的1.00%;拟采用大宗交易的方式的,被动减持不超过3,988,231股(含),占公司总股本的2.00%。 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陈湧锐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被动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1、减持原因:质权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强制平仓陈湧锐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拟减持数量: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被动减持不超过1,994,115股(含),占公司总股本的1.00%;拟采用大宗交易的方式的,被动减持不超过3,988,231股(含),占公司总股本的2.00%。如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期间:在本被动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4年11月6日至2025年2月5日。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行情确定。 7、针对上述因违约处置导致减持的股份,质权人已于2017年7月12日、2017年7月18日、2017年10月30日分别完成股份质押登记。 三、 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 陈湧锐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关于股份减持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3、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 5、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每年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本人名下的股份总数的25%。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6、如果本人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人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 此外,陈湧锐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湧鑫先生、陈湧彬先生承诺,自2024年03月30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持有的公司股票。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4月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表决权委托协议到期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该承诺已于2024年9月30日到期。 四、 相关风险提示 1、 陈湧锐先生已知悉《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陈湧锐先生将按照上述相关规定减持。 2、 本次被动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 本次被动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 备查文件 陈湧锐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被动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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