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欧家居(002798):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4年11月01日 08:55:46 中财网
原标题:帝欧家居: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98 证券简称:帝欧家居 公告编号:2024-124 债券代码:127047 债券简称:帝欧转债

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或修改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10月 31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 10月 31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 10月 31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4年 10月 28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天府三街 19号新希望国际大厦 A座 16层公司会议室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进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1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5,945,457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945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人,代表股份 31,043,529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53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13人,代表股份 84,901,92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3924%。

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210人,代表股份 2,486,83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685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人,代表股份 10,0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09人,代表股份 2,476,83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6824%。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刘浒律师、张艳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帝欧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14,661,8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732%;反对 1,07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9269%;弃权 11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 1,203,1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2837%;反对 1,07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8767%;弃权 11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396%。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刘浒律师、张艳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11月 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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