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风科技(002202):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
股票代码:002202 股票简称:金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2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魏炜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 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魏炜先生符合《证 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 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魏炜先生未持有金风科技股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魏炜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 就公司拟于 2024年 11月 19日召开的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 A股股东征集 表决权。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及声明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表决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魏炜先生,其 基本情况如下: 魏炜先生,59岁,华中科技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现任北 京大学汇丰商学院教授,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南方航 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奥维云网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于 2019年 6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3、征集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 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征集表决权涉及的提案之间 不存在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声明 本人魏炜,作为征集人,根据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 2024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征 集股东委托表决权而制作并签署本公告。征集人保证本公告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表决权从事内幕交易、操 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委托表决权行动以无偿方式进行,本公告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报刊或网站上公告。 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 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表决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 董事同意,本次征集行动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 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中文名称: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 股票简称:金风科技 股票代码:002202、02208 公司法定代表人:武钢 公司董事会秘书:马金儒 联系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一路 8号 邮政编码:100176 联系电话:010-67511996 传真:010-67511985 (二)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如下议 案向公司全体 A股股东公开征集委托表决权: 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 提案 2.00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 提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征集人仅就股东大会部分提案征集表决权,如被征集人或其代 理人在委托征集人对上述相关提案行使表决权的同时,明确对本次 股东大会其他提案的投票意见的,可由征集人按其意见代为表决。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详见公司 2024年 11月 1日 刊载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hkexnews.hk)上的《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4-071)。 四、征集主张 征集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4年 9月 23日召 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 案》均投了赞成票。征集人不接受与其投票意见不一致的委托。 五、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表决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 2024年 11月 12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出席会议登 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4年 11月 13日-2024年 11月 14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7:00)。 (三)征集委托表决权的确权日:2024年 11月 12日 (四)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证券时报》及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 进行委托表决权征集行动。 (五)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公告附件 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表决权授权委 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委托投票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表决权 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具体如 下: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法人 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 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 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 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 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 特快专递的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 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 人如下: 联系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一路 8号 收件人:李喆 邮政编码:100176 联系电话:010-67511996 传真:010-67511985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 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 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 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六)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 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 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 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七)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表决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 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 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八)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 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九)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 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 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 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 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 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 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 ,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 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征集人:魏炜 2024年 10月 31日 附件: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 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表决权制作并公告的《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 对本次征集表决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金风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确定的程序撤回 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 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魏炜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金风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 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表决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 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 事项投弃权票。 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单位委托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 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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