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利源股份(002501):诉讼事项
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利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1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案件基本情况 近日,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江阴市人民法院送达的(2024)苏0281民初15897号《受理案件通知书》《传票》,现将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 诉讼机构名称:江阴市人民法院 标的金额:3,982.70万元 原告: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请求: 1、请求解除双方编号JSAK2023013《铝型材采购合同》。 2、请求判令被告立即支付货款39,827,002.31元,并承担延迟支付货款的逾期利息,按年息3.45%(LPR)计算。 3、诉讼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累计为7031.27万元。简要说明如下:
(一)截至本报告日,公司仅收到《受理案件通知书》《传票》,该案尚未开庭审理,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进展,依法主张并积极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二)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民事起诉状》《受理案件通知书》《传票》等;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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