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利源股份(002501):诉讼事项

时间:2024年11月01日 08:55:51 中财网
原标题:利源股份: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利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1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案件基本情况
近日,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江阴市人民法院送达的(2024)苏0281民初15897号《受理案件通知书》《传票》,现将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
诉讼机构名称:江阴市人民法院
标的金额:3,982.70万元
原告: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请求:
1、请求解除双方编号JSAK2023013《铝型材采购合同》。

2、请求判令被告立即支付货款39,827,002.31元,并承担延迟支付货款的逾期利息,按年息3.45%(LPR)计算。

3、诉讼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累计为7031.27万元。简要说明如下:

类别类型金额 (万元)案由诉讼、仲裁情况
新增其他未达到披露标准 的诉讼事项(1件)6352.81虚假陈述 纠纷近日,公司收到吉林省辽源市中级 人民法院送达的某某有限公司诉 公司等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的 《起诉状》《举证通知书》等法律 文书。本案涉及事项为公司重整前 事项。鉴于本案尚未判决,对公司 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 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应诉,并由 法院最终认定公司是否应承担相 应责任。由此确认的债权将按重整 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方案 比例进行清偿。
新进展其余单笔金额1,000万 元以下的案件(2件)320.70合同纠纷公司诉讼地位为被告,已有生效判 决。
 其余单笔金额1,000万 元以下的案件(21件)357.76劳动纠纷公司诉讼地位为被告。其中1件已 撤诉,其他案件尚未有生效判决。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一)截至本报告日,公司仅收到《受理案件通知书》《传票》,该案尚未开庭审理,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进展,依法主张并积极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二)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民事起诉状》《受理案件通知书》《传票》等;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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