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巨芯(688549):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且持有权益比例降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549 证券简称:中巨芯 公告编号:2024-034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 暨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 1% 且持有权益比例降至 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股东深圳远致富海十一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远致富海”或“转让 方”)保证向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巨芯”或“公司”)提供的信息 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 6.88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 26,136,299股。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 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转让导致权益变动后,远致富海持股比例由6.77%减少至5.00%(经计算约为 4.999993%,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为 5.00%,下同)。远致富海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6,136,2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7%,累计权益变动比例超过 1%且持有公司权益比例已降至 5%以下。 一、 转让方情况 (一) 转让方基本情况 截至 2024年 10月 25日,转让方所持公司股份的数量、比例情况如下:
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远致富海转让前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 转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无一致行动人。 (三) 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四) 转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 转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远致富海 本次转让后,远致富海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 6.77%减少至 5.00%,累计权益变动比例超过 1%且持有公司权益比例已降至 5%以下。 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无一致行动人。 1. 基本信息
2.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3.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三、 受让方情况 (一) 受让情况
(二) 本次询价过程 转让方与组织券商综合考量股东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 2024年 10月 25日,含当日)前 20个交易日中巨芯股票交易均价的 70%(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询价转让期间,组织券商共向 165名符合条件的询价对象送达了《认购邀请书》,包括公募基金管理公司 56名、证券公司 29名、保险公司 8名、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8名、私募基金管理人 63名、期货公司 1名。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 2024年 10月 28日下午 16:00至18:00,组织券商收到《认购报价表》合计 32份,均为有效报价,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均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 (三) 本次询价结果 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 32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 12家投资者获配,最终确认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 6.88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2,613.6299万股。 (四) 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五) 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 √不适用 四、 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资格、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认为: 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 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4号——询价转让和配售》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六、 上网公告附件 (一)《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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