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浪科技(300763):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
证券代码:300763 证券简称:锦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8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浪科技”或“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商业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近日公司办理完成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12号),锦浪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19,5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0.00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25,0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20,250,000.0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04,749,999.9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25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增设了全资子公司宁波锦浪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以下简称“锦浪智慧”)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县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象山支行、交通银行股份司象山支行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和全资子公司锦浪智慧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及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鉴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中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为方便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已于近日对上述 4个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经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账户注销后,公司与相关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11月 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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