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宿迁联盛(603065):宿迁联盛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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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11月01日 17:15:28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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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宿迁联盛:
宿迁联盛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065 证券简称:
宿迁联盛 公告编号:2024-083证券代码:603065 证券简称:
宿迁联盛 公告编号:2024-08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被担保人名称: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
子公司
宿迁联盛助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盛助剂”)。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公司为联盛助剂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3,50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为上述被担保方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26,500.00万元(含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不存在逾期担保。
(一)担保基本情况
因子公司联盛助剂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9日与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以下简称“
江苏银行宿迁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联盛助剂与
江苏银行宿迁分行签订的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人民币 3,50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担保事项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4年 4月 25日、2024年 5月 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人民币总额度不超过111,450.00万元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担保(包括已发生且延续至 2024年的担保)。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宿迁联盛关于 2024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他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他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名称 | 宿迁联盛助剂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7年 7月 14日 |
注册资本 | 8,000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8,000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311MA1PWY5A2W |
法定代表人 | 项瞻波 |
注册地址 | 江苏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南化路 22号 |
主要生产经营地 | 江苏省宿迁市 |
股权结构 | 公司持股 100% |
经营范围 | 聚合物添加剂、药品、精细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其中间
体的研发、生产、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
甲醇、叔辛胺的研发、生产及技术咨询服务,高分子材料、橡塑材
料及制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
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联盛助剂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2023年 12月 31日
(经审计) | 2024年度 1-9月/2024年 9月 30日
(未经审计) |
总资产 | 63,546.02 | 65,980.61 |
净资产 | 31,657.16 | 25,536.26 |
负债总额 | 31,888.86 | 40,444.35 |
营业收入 | 36,169.96 | 26,319.57 |
净利润 | 802.81 | 1,708.84 |
债权人: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
保证人: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
宿迁联盛助剂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人民币 3,500.00万元
担保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间:2024年 10月 08日至 2025年 8月 31日
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债权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保证责任。
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债权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保证责任。
本次担保是为保障子公司联盛助剂生产经营正常运作,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全面掌握其运行和管理情况,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上述担保不存在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4年 4月 25日、2024年 5月 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及金额均在公司已履行审批程序的担保额度以内,无需履行其他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54,975.0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26.28%,其中已实际使用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39,095.09万元。
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2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