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翔股份(603112):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及赎回公告
证券代码:603112 证券简称:华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7 转债代码:113637 转债简称:华翔转债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进展及赎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公告统计期间:2024年 10月 1日——2024年 10月 31日 ? 委托理财进展情况 1、委托理财受托方: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本次委托理财金额:2,000.00万元; 3、委托理财产品名称:睿博系列股债均衡指数 24067号收益凭证; 4、委托理财产品期限:92天。 ? 委托理财赎回情况 1、委托理财受托方: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本次赎回委托理财金额:共计 4,900.00 万元; 3、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凤玺壹仟(红利看涨自动赎回) 24008收益凭证、睿博系列全天候指数 24011号收益凭证、睿博系列股债均衡指数 24043号收益凭证; 4、委托理财收益:共计 89.90万元。 ? 相关审议程序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12月 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对 IPO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500万元(含)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之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3年 12月 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继续保持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5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之内有效。并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本次委托理财进展概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及建设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全部来源于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88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8.0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本次发行可转债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等费用合计 13,489,284.90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86,510,715.1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年 12月28日划至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字【2021】3-81号《验证报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三)本次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流动性好、期限短的产品。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进展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投资产品为保底类理财产品,产品与特定标的挂钩,挂钩标的为中债-国泰君安中国股债均衡策略指数(Wind代码:CBM00601.CS)-看涨。 (三)风险控制分析 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产品为低风险型、短期理财产品。公司进行委托理财,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各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公司本次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做好日常资金调配、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的基础上实施,主要购买的为低风险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三、委托理财进展受托方情况 本次委托现金管理受托方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所使用的资金为闲置募集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 (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现金管理资金相应计入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财务费用或投资收益项目。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的收益凭证属于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等因素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 2022年 12月 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对 IPO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500万元(含)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之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3年 12月 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5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之内有效。并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七、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情况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于 2024年 4月 1日、4月 11日和 7月 16日分别购买了 1,900万元、1,000万元和 2,000万元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5月 8日和 8月 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及赎回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和《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及赎回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上述理财产品已分别于 2024年 10月 10日、10月 16日和 10月 23日到期,收回本金 4,900万元,理财收益 89.90万元。 八、截至统计期末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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