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季报]*ST科新(600234):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 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 月 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4】3591号),具体内容如下: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0日,你公司披露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5,721.72万元,同比上升 113.85%,其中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2,645.16万元,环比上升 368.25%;实现归母净利润1,147.59万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238.34 万元,扭亏为盈。鉴于上述财务数据对你公司具有较大影响,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等有关规定,现请你公司进一步核 一、关于建筑装饰业务。三季报显示,公司营业收入大幅上涨, 原因之一为报告期内新签较多工程类业务合同。截至2024年9月末, 公司累计签订项目18个,合同金额合计36,112.01万元,其中约 24,507.82万元正在执行。 请公司:(1)补充披露报告期建筑装饰业务各季度收入、毛利 率及其环比变动情况,并结合业务开展情况,分析说明上述财务数据变动原因及合理性;(2)补充披露报告期确认收入的项目名称、客户名称、首次合作时间、项目内容、合同约定开工时间及实际开工时间、合同约定完工日期及实际完工日期(如适用)、合同金额、履约进度、收入确认金额、结算方式及回款情况等;(3)补充披露上述各项目预计总成本、已发生成本金额、成本构成及对应主要供应商基本情况,包括名称、首次合作时间、结算方式及付款情况等;(4)结合公司与主要客户、供应商的合同条款,说明是否存在客户指定供应商情形,并自查上述客户及供应商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共同投资等,是否与公司、董监高、大股东存在关联关系、共同投资、业务往来或其他资金往来等。如是,请进一步说明相关项目合同定价依据及公允性,相关业务是否真实且具有商业实质,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要求。 二、关于互联网广告业务。2023年度,公司通过陕西润庭广告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庭广告)开展互联网广告业务。2024年9月 27日,公司公告拟处置润庭广告51%股权并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023年年报显示,公司以净额法核算互联网广告业务收入,且因该 业务“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将相关收入予以扣除。2024年三季报显示,公司营业收入大幅上涨的原因之一为下半年开展互联网广告业务产生收入。 请公司:(1)补充披露报告期互联网广告业务收入金额及毛利 率,并说明相关业务的具体开展情况,包括经营主体、商业模式、公司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内容、合同约定的主要权利及义务、盈利模式、客户及供应商基本情况,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及会计核算方式等;(2)结合上述情况,分析相关业务模式是否与往年发生较大变化,并进一步说明报告期采用的收入确认会计处理是否与往年具有一致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要求;(3)结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附件第七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分析说明报告期相关业务收入是否形成稳定业务模式,是否应当予以扣除。 三、关于写字楼出租业务。根据前期公告,公司写字楼出租业 务为自有资产天龙大厦出租管理并取得租金、物业管理费等,相关业务收入近年来呈下滑趋势。 请公司:(1)补充披露报告期写字楼出租业务收入、毛利率及 其同比变动情况,并结合近两年物业出租率、客户变动情况、平均租金等说明变动原因及合理性;(2)补充披露该业务前五大客户名称、首次合作时间、租赁开始日、约定租期、月租金、收入确认金额、结算方式、回款情况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四、关于信用减值损失转回情况。三季报显示,报告期公司收 回个别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约892.01万元,转回坏账准备约 624.15万元。 请公司:补充披露相关应收账款的客户名称、形成时间、交易 背景、前期计提减值的具体原因和依据,以及相关款项的收回日期及付款方名称,坏账准备转回的原因及依据。” 上述事项,公司将审慎核实,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回复并按要 求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一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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