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新股份(002256):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时间:2024年11月01日 20:20:33 中财网

原标题:兆新股份: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方可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2、有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3、若员工认购资金较低,则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能成立的风险;若员工认购资金不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低于预计规模的风险。

4、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1、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兆新股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

4、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包括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以及经董事会认定对公司发展有卓越贡献的核心骨干员工或关键岗位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 166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5、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内回购的股份,合计不超过25,0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28%,具体持股数量以员工实际出资缴款情况确定,公司将根据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最终标的股票的购买情况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6、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份的价格为 1.71元/股,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4,275万元,具体份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

7、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24个月,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 12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购买完成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锁定期届满后一次性解锁,解锁比例为100%。

8、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员工持股计划成立管理委员会,作为持股计划的管理方,代表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公司采取了适当的风险防范和隔离措施切实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在持股计划存续期间,管理委员会可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

9、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10、公司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本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11、本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持有人因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需缴纳的相关个人所得税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12、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目录
释义 ................................................................................................................................. 6
第一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7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8
第三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股票来源、购买价格及规模 ...............................................10
第四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12
第五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13
第六章 公司融资时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14
第七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15
第八章 公司与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19
第九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20
第十章 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程序 .................................................................................21
第十一章 其他重要事项...................................................................................................22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文中作如下释义:

兆新股份、公司、本公司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 股计划、本计划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法》《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法》
持有人、参加对象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
持有人会议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标的股票兆新股份 A股普通股股票
证券交易所、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说明:本草案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员工自愿、合法、合规地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的目的在于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



                 
                 
                 
                 
                 
                 
                 
                 
                 
                 
                 
                 
                 
                 
                 
                 
                 
                 
                 
                 
                 
                 
                 
                 
                 
                 
                 
                 
                 

一、参加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名单。所有参加对象均需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领取报酬并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二、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应符合以下标准之一:
1、公司核心技术及业务骨干人员(含控股子公司);
2、经董事会认定对公司发展有卓越贡献的核心骨干员工或关键岗位员工。

符合条件的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情况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 166人,不包含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员工拟认购份额的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拟持有股份数 (万股)拟持有份额数 (万份)占持股计划的 比例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及经董事会认定对 公司发展有卓越贡献的核心骨干员工或 关键岗位员工(不超过 166人)2,5004,275100.00% 
合计2,5004,275100.00% 
注: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数以参加对象与公司签署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认购协议书》所列示的份数为准。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下同。(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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