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产业趋势先锋股票 (008445): 融通产业趋势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4年第1号)

时间:2024年11月01日 00:11:25 中财网

原标题:融通产业趋势先锋股票 : 融通产业趋势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4年第1号)



融通产业趋势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投资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如果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可能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范围中包含港股通标的股票。本基金投资相关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的,将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具体风险烦请查阅本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章节的具体内容。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可能面临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现金流预测风险等。具体内容见本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股指期货,可能面临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基差风险、保证金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具体内容见本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风险,以及与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具体内容见本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投资人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投资人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以及本基金特有风险等。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本招募说明书中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4年10月26日,其中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2024年9月30日,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为2024年6月30日(本招募说明书中的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1
第二部分 释义 ............................................................................................................................... 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7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17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20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44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45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 46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57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 67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 68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69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75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76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78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79
第十七部分 风险揭示 ................................................................................................................. 86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95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97
第二十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12
第二十一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30
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132
第二十三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33
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 ........................................................................................................... 134
第一部分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融通产业趋势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融通产业趋势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融通产业趋势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融通产业趋势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融通产业趋势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融通产业趋势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融通产业趋势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经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包括其不时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包括其不时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1、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3、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销售机构:指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6、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7、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8、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30、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32、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3、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4、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5、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n为自然数
36、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
37、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8、《业务规则》:指《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9、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1、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2、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3、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4、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申购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申购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5、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6、元:指人民币元
47、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8、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9、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0、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1、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2、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合交易所)建立技术连接,使内地和香港投资者可以通过当地证券公司或经纪商买卖规定范围内的对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包括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和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
53、沪港通:包括沪股通和沪港通下的港股通。沪股通,是指投资者委托香港经纪商,经由香港联合交易所在上海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盘传递),买卖沪港通规定范围内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沪港通下的港股通,是指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在香港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盘传递),买卖沪港通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54、深港通:包括深股通和深港通下的港股通。深股通,是指投资者委托香港经纪商,经由香港联合交易所在深圳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盘传递),买卖深港通规定范围内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深港通下的港股通,是指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在香港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盘传递),买卖深港通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55、港股通:包括沪港通下的港股通和深港通下的港股通
56、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7、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8、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9、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60、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融通产业趋势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海德三道1066号深创投广场41层、42层 设立日期:2001年5月22日
法定代表人:张威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海德三道1066号深创投广场41层、42层 电话:(0755)26947517
联系人:赖亮亮
注册资本:125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诚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0%、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Nikko Asset Management Co.,Ltd.)4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现任董事情况
董事长张威先生,经济学博士,现任诚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曾任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金融管理部总经理、诚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中企大象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诚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南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诚通保险经纪(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5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独立董事李曙光先生,法学博士,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研究员、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法律专业委员会特别顾问,兼任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大悦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仲裁委员会委员、中信信托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7月起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宗文龙先生,会计学博士,现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兼任中财大资产经营(北京)有限公司董事、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长春税务学院讲师。2022年 7月独立董事席德应先生,工商管理硕士,现任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复星保德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国工商银行(阿根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中国工商银行(巴西)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中国工商银行战略管理与投资者管理部资深专家、中国工商银行机构金融业务部资深专家、中国工商银行机构金融业务部总经理、中国工商银行机构业务部副总经理、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资金营运部副总经理、中国工商银行香港分行高级经理、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财务会计部结算处处长、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东莞市分行副行长、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财务会计部财务处副处长、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财务会计部主任科员、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会计稽核司科员。2022年7月起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董事罗小平先生,工商管理硕士,现任诚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歌华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曾任诚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国海海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诚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董事、中国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诚通香港有限公司董事、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中心总监、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派出董事、中华企业咨询有限公司执行总裁、华夏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门总经理等职务。2022年7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

董事罗林先生,金融学博士,现任诚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曾任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金融管理部副总经理、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场外市场部总经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六部高级经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机构业务部高级经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高级经理、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职员。2022年7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

董事江涛先生,经济学硕士,现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融通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交通银行东京分行国际部总经理、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个人金融部总经理、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总经理、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23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董事 Allen Yan(颜锡廉)先生,工商管理硕士,现任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专务执行役员兼CFO、战略规划负责人,曾任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部长,富达投资公司(日本东京)经理,富达投资公司(美国波士顿)分析员,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首席信息官,融通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院研究助理、和昇投资咨询(上海)有限公司研究员、上海国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资经理、鼎通投资有限公司(香港)投资部副总经理、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上海禧弘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投资总监、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4年10月起,任公司董事。

2、现任监事情况
监事刘宇先生,金融学硕士、计算机科学硕士,现任公司法律合规部兼稽核审计部总经理。曾任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监察稽核部副总监、安永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助理。2015年8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总经理商小虎先生,经济学博士,曾任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助理、和昇投资咨询(上海)有限公司研究员、上海国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资经理、鼎通投资有限公司(香港)投资部副总经理、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上海禧弘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投资总监、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24年10月起,任公司总经理。

常务副总经理江涛先生,经济学硕士,曾任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交通银行东京分行国际部总经理、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个人金融部总经理、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总经理、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12月至今,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融通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副总经理邹曦先生,金融学硕士,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权益投资总监、融通行业景气证券投资基金等基金的基金经理。2001年 5月加入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权益投资总监、权益投资部总经理、研究部总经理、基金经理、行业研究员。2020年 6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杜国彦先生,管理学硕士,曾任大通证券太原东缉虎营营业部市场总监、中国国际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交易助理、华安基金北京分公司高级投资顾问、华安基金北方机构部总监、华安基金机构一部总监。2023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张民先生,经济学硕士,曾任山东鲁能发展集团职员、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科员、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行部高级经理、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固收部高级经理、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科员、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市场部总监、华夏银行股份有管理有限公司特定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副行长。2024年 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督察长涂卫东先生,法学硕士。曾在中国证监会法律部和基金监管部、原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财金司工作,曾是中国证监会公职律师。2011年3月至今,任公司督察长。

财务负责人王智鲲先生,工程硕士学位,曾任中铁物产控股发展有限公司职员、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经理、中国诚通集团有限公司高级经理、国务院国资委人事局(挂职锻炼)三级调研员、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23年 4月至今,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首席信息官高翔先生,计算机及应用本科,曾任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首席信息官,元达信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执行监事,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监,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监,华夏证券深圳分公司电脑部业务主办、系统分析师(部门副经理级),深圳蛇口新欣软件产品有限公司开发三部程序员、高级程序员。

2023年1月至今,任公司首席信息官。

4、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情况
刘安坤先生,武汉大学金融学硕士,11年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2013年7月至2015年6月就职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分析师。2015年6月加入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金融行业研究员、策略研究员、专户投资经理、融通稳健添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11月16日起至2022年5月6日)、融通研究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2月18日起至2022年12月15日),现任融通逆向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5月17日起至今)、融通跨界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7月20日起至今)、融通产业趋势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2年12月16日起至今)、融通明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4年6月21日起至今)。

(2)曾任基金经理情况
自2020年6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15日,由彭炜先生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自2022年12月16日起至今,由刘安坤先生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公司权益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公司副总经理兼权益投资总监、基金经理邹曦经理、基金经理余志勇先生,风险管理部总经理任飞先生。

公司固定收益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公司副总经理张民先生,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经理、基金经理王超先生,交易部总经理谭奕舟先生,风险管理部总经理任飞先生。

公司境外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公司总经理商小虎先生,国际业务部总经理陈瀛先生,基金经理邱小乐女士,交易部总经理谭奕舟先生,风险管理部总经理任飞先生。

公司大类资产配置投资决策委员会:公司总经理商小虎先生,公司副总经理兼权益投资总监、基金经理邹曦先生,公司副总经理张民先生,研究部总经理、基金经理范琨女士,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经理、基金经理王超先生,指数与量化投资部总经理、基金经理何天翔先生,交易部总经理谭奕舟先生,风险管理部总经理任飞先生。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但依法向监管机构、司法机关提供及因审计、法律等外部专业顾问机构需要而提供的情况除外;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关于遵守法律法规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除按基金管理人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资;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对倒和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11)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4)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五、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财产禁止用于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调整上述禁止性规定,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照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六、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能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七、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管理风险、经营风险以及操作风险,确保基金财务和公司财务以及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从而最大程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内部控制制度是指公司为实现内部控制目标而建立的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方法、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的总称。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等组成。

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对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总揽和指导,内部控制大纲明确了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环境、内控措施等内容。

基本管理制度包括内部会计控制制度、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监察稽核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和紧急应变制度等。

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

2、内部控制原则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机制必须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运作环节。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在职能上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相互制衡,并通过切实可行的措施来实行。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应充分发挥各机构、各部门及各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运用科学化的方法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主要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核算业务指引》、《企业财务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了基金会计制度、公司财务会计制度、会计工作操作流程和会计岗位职责,并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计系统控制。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包括凭证制度、复核制度、账务处理程序、基金估值制度和程序、基金财务清算制度和程序、成本控制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和费用报销管理办法、财产登记保管和实物资产盘点制度、会计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等。

风险控制制度由风险控制委员会组织各部门制定,风险控制制度由风险控制的目标和原则、风险控制的机构设置、风险控制的程序、风险类型的界定、风险控制的主要措施、风险控制的具体制度、风险控制制度的监督与评价等部分组成。

风险控制的具体制度主要包括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交易风险管理制度、财务风险控制制度以及岗位分离制度、防火墙制度、岗位职责、反馈制度、保密制度、员工行为准则等程序性风险管理制度。

(3)监察稽核制度
公司设立督察长,负责监察稽核工作,督察长由总经理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除应当回避的情况外,督察长可以列席公司任何会议,调阅公司相关档案,就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督察长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董事会应当对督察长的报告进行审议。

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门,具体执行监察稽核工作。公司配备了充足合格的监察稽核人员,明确规定了监察稽核部门及内部各岗位的职责和工作流程。

监察稽核制度包括内部监察稽核管理办法、内部监察稽核工作准则等。通过这些制度的建立,检查公司各业务部门和人员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情况;检查公司各业务部门和人员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各项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的情况。

4、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
(1)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2)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合规控制。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谷澍
成立日期:2009年1月15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9]13号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号
注册资本:34,998,303.4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6060069
传真:010-68121816
联系人:任航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行设在北京。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09年1月15日依法成立。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全部资产、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

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成为国内网点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服务对象最多,业务功能齐全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良好的信誉,每年位居《财富》世界500强企业之列。作为一家城乡并举、联通国际、功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坚持审慎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着力打造“伴你成长”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的电子化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大客户共创价值、共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务优质,业绩突出,2004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2007年中国农业银行通过了美国SAS70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SAS70审计报告。自2010年起中国农业银行连续通过托管业务国际内控标准(ISAE3402)认证,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国农业加强能力建设,品牌声誉进一步提升,在2010年首届“‘金牌理财’TOP10颁奖盛典”中成绩突出,获“最佳托管银行”奖。2010年再次荣获《首席财务官》杂志颁发的“最佳资产托管奖”。2012年荣获第十届中国财经风云榜“最佳资产托管银行”称号;2013年至 2017年连续荣获上海清算所授予的“托管银行优秀奖”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授予的“优秀托管机构奖”称号;2015年、2016年荣获中国银行业协会授予的“养老金业务最佳发展奖”称号;2018年荣获中国基金报授予的公募基金20年“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2019年荣获证券时报授予的“2019年度资产托管银行天玑奖”称号;2020年被美国《环球金融》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2021年荣获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首次设立的“银行间本币市场优秀托管行”奖;2022年在权威杂志《财资》年度评选中首次荣获“中国最佳保险托管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1998年5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2004年更名为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目前内设风险合规部/综合管理部、业务管理部、客户一部、客户二部、客户三部、客户四部、系统与信息管理部、营运管理部、营运一部、营运二部,拥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业务系统。

2、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302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60名,服务团队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均有20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到2024年9月30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共898只。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负责中国农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风险管理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实行严格的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通过参数设置将《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规定的投资比例和禁止投资品种输入监控系统,每日登录监控系统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并通过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等监督基金管理人的其他行为。

当基金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当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以下方式的处理: 1、电话提示。对媒体和舆论反映集中的问题,电话提示基金管理人; 2、书面警示。对本基金投资比例接近超标、资金头寸不足等问题,以书面方式对基金管理人进行提示;
3、书面报告。对投资比例超标、清算资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违规交易等行为,书面提示有关基金管理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一)直销机构
(1)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海德三道1066号深创投广场41、42层 邮政编码:518054
联系人:陈思辰
联系电话:(0755)26948034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3-8088(免长途通话费用)、(0755)26948088 (2)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27号楼10层(09)1002
邮政编码:100020
联系人:鲁婷
联系电话:(010)66190967
传真:(010)88091635
(3)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34层3405号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人:王诗期
联系电话:(021)38424888转4985
传真:(021)38424884
(4)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
网址:www.rtfund.com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海德三道1066号深创投广场41、42层 邮政编码:518054
联系人:韦荣涛
联系电话:(0755)26947504
传真:(0755)26948079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谷澍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公司网址:www.abchina.com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公司网址:www.ccb.com
(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电话:0755-83198888
联系人:季平伟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公司网址:www.cmbchina.com
(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郑杨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公司网址:www.spdb.com.cn
(5)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4号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4号
电话:0591-87824863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公司网址:www.cib.com.cn
(6)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中路1099号平安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电话:(0755)25879453
传真:(0755)25859591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公司网址:bank.pingan.com
(7)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黄海平
客户服务电话:95574
公司网址:www.nbcb.com.cn
(8)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海河东路218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海河东路218号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电话:022-58316666
联系人:王宏
客户服务电话:95541
公司网址:http://www.cbhb.com.cn
(9)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10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电话:010-85657353
传真:010-65884788
联系人:陈慧慧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公司网址: http://licaike.hexun.com/
(10)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1501-1502室
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1501-1502室
法定代表人:林劲
电话:0592-3122757
传真:0592-3122701
联系人:梁云波
客户服务电话:400-6533-789
公司网址:www.xds.com.cn
(11)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47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号绿地紫峰大厦2005室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电话:025-66046166-810
传真:025-56878016
联系人:林伊灵
客户服务电话:025-66046166
公司网址:www.huilinbd.com
(12)上海陆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 888号 1幢 1区 1403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广场2座16楼01、08单元 法定代表人:粟旭
电话:021-53398953
客户服务电话:400-168-1235
公司网址:www.luxxfund.com
(13)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33号腾讯滨海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谭广锋
电话:18621730132
联系人:郑骏锋
客户服务电话:4000-890-555
公司网址:https://www.txfund.com/
(14)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1层1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
法定代表人:葛新
电话:010—59403028
传真:010—59403027
联系人:孙博超
客户服务电话:95055-4
公司网址:www.baiyingfund.com
(15)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19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19层 法定代表人:王德英
电话:0755-83169999
传真:0755-83195220
客户服务电话:4006105568
公司网址:www.boserawealth.com
(16)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滨南路1226号诺亚财富中心(靠近2/10号线虹桥火车站)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电话:400-821-5399
传真:021-80358749
联系人:黄欣文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址:www.noah-fund.com
(17)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四层12-13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四层12-13室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33227951
联系人: 龚江江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址:www.zlfund.cn/ www.jjmmw.com
(18)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大楼(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021-54509998
传真:021-64385308
联系人:屠彦洋
客户服务电话:95021 / 4001818188
公司网址:1234567.com.cn
(19)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传真:021-68596919
联系人:鲁育铮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
(20)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556号
法定代表人:王珺
联系人:韩爱彬
客户服务电话:95188-8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21)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电话: 021-2069-1831
传真:021-2069-1861
联系人:王敏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2899
公司网址: www.erichfund.com
(22)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18号 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6800423
联系人:董一锋
客户服务电话:952555
公司网址:www.5ifund.com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5-1号邮电新闻大厦2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电话:010-59601366-7024
传真:010-62020355
联系人:宋晋荣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000
公司网址:http://www.myfund.com/
(24)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98弄浦江国际金融广场53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电话:021-50585353
传真: 021-61101630
联系人:张仕钰
客户服务电话:95733
公司网址:www.leadfund.com.cn
(25)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53层5312-15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6层
法定代表人: 赵学军
电话:010-65215588
传真:010-85097308
联系人:李雯
客户服务电话: 400-021-8850
公司网址:www.harvestwm.cn
(26)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院6号楼7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院6号楼712室
电话:010-66154828
传真:010-63583991
联系人:魏素清
客户服务电话:010-66154828
公司网址:www.5irich.com
(27)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9号高地中心1101室
办公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花照壁西顺街399号1栋1单元龙湖西宸天街B座1201号 法定代表人:杨远芬
联系人:曾健灿
客户服务电话:400-080-3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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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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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王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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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冯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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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667弄107号2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55号通华科技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沈丹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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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杨徐霆
客户服务电话:400-101-9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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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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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武建华
电话:010-59313555
传真:(010)56642623
联系人:丛瑞丰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0-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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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D座401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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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62680827
联系人:王骁骁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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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一路财富(深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兴海大道3046号香江金融大厦2111 办公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兴海大道3046号香江金融大厦2111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电话:0755-26695461
联系人:董宣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1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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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428号1号楼1102单元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申健
联系人:王悦伟
客户服务电话:021-20292031
公司网址:www.wg.com.cn
(34)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法定代表人:赵芯蕊
电话:010-62675768
联系人:韩宇琪
客户服务电话:010-62675369
公司网址:www.xincai.com
(35)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3层3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冠捷大厦3层307
法定代表人:杨健
电话:010-65309516
传真:010-65330699
联系人:李海燕
客户服务电话:400-673-7010
公司网址:www.jianfortune.com
(36)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11楼
法定代表人:黄祎
电话:021-5071 2782
传真:021-5071 0161
联系人:徐亚丹
公司网址:www.520fund.com.cn
(37)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3层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电话: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联系人:兰敏
客户服务电话:400-118-1188
公司网址:www.66liantai.com
(38)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甲92号-4至24层内10层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京汇大厦1206
法定代表人:张虎
联系人:孔安琪
客户服务电话:400-004-8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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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500号30层3001单元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电话:021-65370077
传真:021-5508599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5369
公司网址:www.jiyufund.com.cn
(40)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法定代表人:黄欣
传真:021-33768132-802
联系人:戴珉微
客户服务电话:400-6767-523
公司网址:www.zhongzhengfund.com
(41)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
法定代表人:陈祎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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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21-22066653
联系人:郑理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公司网址:www.lufunds.com
(42)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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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邱湘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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