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德利(605198):安德利:简易权益变动报告书(转让方)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转让方) 上市公司名称: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香港联合交易所(H股) 股票简称:安德利(A股)、安德利果汁(H股) 股票代码:605198.SH、02218.HK 信息披露义务人1:Donghua Fruit Industry Co.,Ltd. 注册地址:英属维尔京群岛 通讯地址:烟台市牟平区新城大街888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2:China Pingan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 注册地址:英属维尔京群岛 通讯地址:烟台市牟平区新城大街888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3:山东安德利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通讯地址:烟台市牟平区新城大街888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4:烟台霖安商贸有限公司 注册/通讯地址:烟台高新区马山街道办事处刘家埠村 信息披露义务人5:Hongan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 注册地址:英属维尔京群岛 通讯地址:烟台市牟平区新城大街888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2024年11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德利”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第一节 释 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直接持有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情况 ............................... 7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 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受到限制的情况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8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9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0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1 第一节 释 义 除非本报告书中另有说明,下列词语特定含义如下: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BVI东华 1.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东华BVI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BVI平安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2.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安德利集团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霖安商贸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五)BVI弘安 1.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BVI弘安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直接持有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自身业务安排及需要而进行的交易。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变动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股份进行增持或减持等相关安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BVI 东华持有公司股份 65,779,459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8.85%;BVI平安持有公司股份46,351,961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3.28%;安德利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50,652,682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4.51%;霖安商贸持有公司股份4,005,858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15%,该股份的取得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安德利集团持有的该部分股份被司法扣划至霖安商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扣划暨表决权委托等权益安排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4);BVI弘安持有公司股份8,6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46%。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75,389,96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0.25%,该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3年9月18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11 月 2 日,公司股东 BVI 东华、BVI 平安、安德利集团和霖安商贸与曲浩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7,000,000股、6,950,000股、2,044,142 股和 4,005,858 股转让给曲浩先生,转让股份合计 2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73%,转让价格 21.47 元/股,股份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429,400,000 元(大写:人民币肆亿贰仟玖佰肆拾万元整)。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股东BVI东华、BVI平安、安德利集团、BVI弘安分别持有公司股份58,779,459股、39,401,961股、48,608,540股、8,600,000股,霖安商贸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注:以上持股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的结果。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受到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事项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规定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明文件 (二)本次权益变动相关股份转让协议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转让方)》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证券部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Donghua Fruit Industry Co.,Ltd.(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China Pingan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山东安德利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烟台霖安商贸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Hongan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2024年11月4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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