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美晨科技(300237):重大诉讼事项
证券代码:300237 证券简称:美晨科技 公告编号:2024-108 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立案;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合计约 7,823.83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目前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该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一、本次重大诉讼基本情况 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晨科技”或“公司”)收到全资子公司杭州赛石园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石园林”)通知,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微山县鑫瀚水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瀚水利”)已向诸城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目前该案件已正式立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收到起诉状时间:2024年 11月 1日 2、诉讼机构 诉讼机构名称:诸城市人民法院 诉讼机构所在地:山东省诸城经济开发区舜都路 71号 3、诉讼当事人 原告:微山县鑫瀚水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一:杭州赛石园林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二:诸城市龙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1、案件事由 原告与赛石园林诸城分公司(其中,被告二为发包人、被告一为总承包人)就三河湿地公园及城区道路绿化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签订了《三河湿地公园及城区道路绿化项目专业分包合同书》,目前因赛石园林与原告间工程量尚未确定且该项目与被告二尚未完成结算,原告鑫瀚水利基于自身利益考虑向诸城市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 2、诉讼请求 (1)被告一向原告支付工程款 68,609,225.43元; (2)被告一向原告支付利息 9,629,069.84元(以工程款 68,609,225.43元为基数,自 2020年 7月 28日起至 2024年 5月 21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3)被告一向原告支付以欠付的工程款 68,609,225.43元为基数,自 2024年5月 22日起至实际付清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 (4)被告二在欠付被告一工程款范围内对第一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付款责任; (5)本案的案件受理费、保全申请费、保全险费由被告承担。 三、其他新增累计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诉讼事项以及已披露过的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新增累计诉讼、仲裁事项 22项,涉案金额合计约人民币 2,685.79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1。 四、已披露累计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自 2024年 7月 10日(即公司前次披露累计诉讼、仲裁情况)至本公告披露日,前期已披露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其中 20项案件取得新进展,涉及金额7,468.94万元(其中已结案 4件,涉及金额 1,784.15万元;已判决/已裁定或已调解案件 8件,涉及金额 4,856.22万元;执行中案件 8件,涉及金额 828.57万元)。 除上述 20项案件取得新进展外,其他已披露案件均无重大进展。已披露涉案金额大于 1,000万元的诉讼、仲裁事项进展情况详见附件 2。 五、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六、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方的诉讼、仲裁事项中,公司将统筹谋划主动作为,最大限度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综合运用多种措施强化相关款项的回收工作;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方的诉讼、仲裁事项中,公司将积极应诉,依法处置,稳妥解决,最大程度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案件实际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对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11月 4日附件 1: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统计表
附件 2:已披露累计诉讼、仲裁进展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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