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胜电子(600699):均胜电子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及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4-063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及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电子”或“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价格上限为人民币 22.74元/股(公司 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人民币 23元/股调整为 22.74元/股),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即2024年2月19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胜电子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回购报告书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3)、《均胜电子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6)。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2月22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均胜电子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5)。 (二)自2024年2月22日起,公司陆续实施回购股份,并于每个月初对回购进展情况进行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均胜电子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8、临2024-025、临2024-031、临2024-037、临2024-042、临2024-045、临2024-052、临2024-057)。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实施完毕。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2,664,0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8990%,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13.88元/股,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17.35元/股,成交均价为人民币15.3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4,079,523.54元(不含交易费用)。 (四)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 本次回购实际执行情况与已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五)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剑峰先生于2024年6月12日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增持公司股份980,000股,增持均价约为15.26元/股,增持总金额14,958,286元,增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7%。详情请参见《均胜电子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9)。 除上述增持情况外,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止,公司董监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计12,664,015股,并将其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股权激励。若在本公告披露之日后36个月内,公司未将全部已回购股份使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股权激励,尚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股份,并按照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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