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腾电气(688226):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

时间:2024年11月04日 18:41:22 中财网
原标题:威腾电气: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26 证券简称:威腾电气 公告编号:2024-050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35.2440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民币 A股普通股股票
一、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70.625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15,600.00万股的 1.09%;其中首次授予136.5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15,600.00万股的 0.88%;预留 34.125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15,600.00万股的0.22%。

(3)授予价格(调整后):11.64元/股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 153人,预留授予 80人,合计 233人
(5)具体的归属安排如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归属安排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40%
第二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第三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归属安排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50%
第二个归属期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50%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 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2年-2024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2022年营业收入达到 16亿元。
 第二个归属期2023年营业收入达到 20亿元。
 第三个归属期2024年营业收入达到 24亿元。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2023年营业收入达到 20亿元。
 第二个归属期2024年营业收入达到 24亿元。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


考核等级ABCD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100%100%80%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 10月 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 10月 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陈留平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2年 10月 28日至 2022年 11月 6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22年 11月 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2022年 11月 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2年 11月 14日,公司召开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2年 11月 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年 11月 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 10月 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年 11月 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4年 11月 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历次授予情况
公司于 2022年 11月 14日向 153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136.5000万股限制性股票;2023年10月9日向80名激励对象授予34.1250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授予日期授予价格 (调整后)授予数量授予人数授予后限制性 股票剩余数量
2022年 11月 14日11.64元/股136.5000万股153人34.1250万股
2023年 10月 9日11.64元/股34.1250万股80人0万股
(三)激励对象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如下:

归属期归属上市 流通时间归属价格归属数量归属人数作废限制 性股票数 量及原因因分红送 转导致归 属价格及 数量的调 整情况
第一个归 属期2024年 1 月 19日11.87元/股50.6480万 股143人8名离职, 其获授的 限制性股 票全部作 废失效;7 名激励对 象个人绩 效考核为 C,本期个2022年年 度权益分 派实施结 束,授予价 格由 12.01 元/股调整 为11.87元/ 股
     人层面归 属比例为 80%,需作 废部分限 制性股票。 上述人员 获授的共 计 7.6520 万股限制 性股票作 废失效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4年 11月 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35.2440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137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二)关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根据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2年 11月 14日,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为 2024年 11月 14日至 2025年 11月 13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归属条件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 属条件。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 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 合归属条件。  
(三)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 12个 月以上的任职期限。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归 属任职期限要求。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2年-2024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 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 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 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 2022年营业收入达到16亿元。 首次 属期 授予 第二个归 2023年营业收入达到20亿元。 的限 属期 制性 第三个归 股票 2024年营业收入达到24亿元。 属期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根据公司 2023年度审计报告, 公司 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 28.48亿元,满足公司层面的业 绩考核要求。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 授予 的限 制性 股票第一个归 属期2022年营业收入达到16亿元。
  第二个归 属期2023年营业收入达到20亿元。
  第三个归 属期2024年营业收入达到24亿元。
    
(五)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 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B”、“C”、 “D”四个等级。首次授予的 145名激励对象 中:有 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 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2名激  

 考核等级ABCD 励对象自愿放弃其获授的全部 限制性股票,13名激励对象个 人绩效考核为 A,本期个人层 面归属比例为 100%;108名激 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为 B,本 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为 100%;16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 考核为 C,本期个人层面归属 比例为 80%。
 个人层面 归属比例100%100%80%0%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145名激励对象中,有 6名离职,2名自愿放弃,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16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为 C,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80%,需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上述人员获授的共计6.6360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综上所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共 137名激励对象达到归属条件。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 137名激励对象归属 35.2440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2年 11月 14日
(二)归属数量:35.2440万股
(三)归属人数:137人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11.64元/股(公司 2023年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因此授予价格由 11.87元/股调整为 11.64元/股)。

(五)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 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序号姓名职务已获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万股)可归属数量 (万股)可归属数量占已 获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总量的比例
一、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1周金博副总经理3.00000.900030.00%
2林立新副总经理2.00000.600030.00%
3黄克锋核心技术人员2.00000.600030.00%
4施国斌核心技术人员1.50000.450030.00%
小计(4人)8.50002.550030.00%  
二、其他激励对象     
1蒋政达实际控制人0.80000.240030.00%
2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 他人员(共 132人)111.900032.454029.00% 
合计(137人)121.200035.244029.08%  
注:1、以上数据已经剔除离职人员及相应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除 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归属条件,2名自愿放弃其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本次拟归属的 137名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高级管理人员(无董事参与)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1、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2、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共 137名激励对象 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达到归属条件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共 77名激励对象 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达到归属条件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有关登记手续等事宜。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中,包含公司实际控制人蒋政达,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蒋文功、蒋政达本次归属可以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

八、上网公告文件
(一)《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5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