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维(688516):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奥维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4-113 转债代码:118042 转债简称:奥维转债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奥维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日期:2024年11月20日 ? 会议债权登记日:2024年11月15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无锡奥特维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23号),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140万张(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为 人民币100.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14,000.00万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96号)同意, 公司114,000.00万元可转债于2023年9月1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 该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奥维转债”,债券代码为“118042”。 2024年11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 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及《关于召开“奥维转债”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的议案》。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公司决定召开“奥维转债”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会议类型和届次: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 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20日 10 点 00 分 (四) 会议召开地点:无锡市新吴区新华路3号行政楼6楼会 议室1 (五) 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 (六) 债权登记日:2024年11月15日 (七) 会议出席对象 1、债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债券持有人;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人员。 二、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
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4 年 11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现场方式:2024年11月18日-11月19日(上午9:30-12:00,下午 1:30-4:30); 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2024年11月16日上午9:30至11月19日 下午5:00。 (二)现场登记地点 无锡市新吴区新华路3号行政楼六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法 1、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持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本人参会的,凭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账 户卡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账户卡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债券持有人为非法人单位的,由负责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原 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债券持有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拟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需在登记时间内凭以上有 关证件通过现场、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的,电子邮件登记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信函登记以信函收到邮戳为准。如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登记成功后,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登记材料原件,做参会资格复核。 5、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表决程序和效力 (一)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并采用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表决(表决票样式参见附件2)。 债券持有人选择以通讯方式行使表决权的,应于2024年11月1 6日上午9:00起至2024年11月20日上午12:00止将表决票通过邮 寄方式、现场提交方式送达(邮寄方式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未送达或逾期送达表决票的债券持有人视为未出席本次会议。 或将表决票扫描件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公司指定邮箱;未送达或 逾期送达表决票的债券持有人视为未出席本次会议。如债券持有人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表决的,需同时将表决票原件邮寄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存档。 (二)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所持有表决权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废票,不计入投票结果。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不计入投票结果。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通讯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 准。 (三)每一张未偿还的“奥维转债”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拥 有一票表决权。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持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为有效。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经有权机构批准的,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 (五)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权利,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决议相抵触。 (六)公司董事会应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后2个交易日内 将决议于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五、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及参会资格复核。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新华路3号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箱:[email protected]; 电话:0510-82255998; 联系人:周永秀、李翠芬、陶敏燕; (三)本次债券持有人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20日召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20日召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委托书可自行打印,经委托人签章后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法人公章。 附件2:表决票 表决票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表决权如下: 持债券张数(面值 100 元人民币为 1 张): 证券账户号:
债券持人签名身份证号: 备注: 债券持有人应在表决票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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