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亮科技(300348):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348 证券简称:长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90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锁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共计 30名,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77,050股,占2024年10月25日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841%;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11月7日。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解锁期的行权/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办理了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相关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一)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主要内容如下: 1、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2023年9月27日。 2、 授予价格: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5.34元/股。 3、 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 2023年9月1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了《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鉴于原激励对象中有 4名激励对象在知悉公司筹划股权激励计划事项后至公司公开披露股权激励计划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出于审慎考虑,上述4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认购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另有1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532人调整为527人,授予的权益总数由1,004.438万股/万份调整为993.398万股/万份。其中,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和授予数量不变。 公司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原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本次激励计划最终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527名调整为 525名,授予的权益总数由 993.398万股/万份调整为991.978万股/万份。其中,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36名调整为 35名,授予数量由137.09万股调整为136.87万股。 因此,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际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004.438万份减少到855.108万份,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7%,授予对象由500名减少到494名;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37.09万股减少到 136.87万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9%,授予后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授予对象由36名减少到35名。 4、 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5、 对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安排的说明: 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本期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24个月内分两次解锁。 在解锁期内,若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激励对象可分两次申请解锁:第一个解锁期为锁定期满后第一年,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锁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50%;第一个解锁期为锁定期满后的第二年,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锁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50%。 (二) 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3年 9月 12日至 2023年 9月 21日,公司通过内部公告栏公示了《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9月22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3年9月2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9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和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4年10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解锁期的行权/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因离职不符合解锁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回购注销14,600股限制性股票,对因离职不符合行权条件的18名激励对象注销210,000份股票期权。相关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七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限售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77,050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30人。 二、 关于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锁定期届满 根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符合解锁条件后可解锁授予总量的50%。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完成之日(上市之日)为2023年11月7日。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锁定期将于2024年11月7日届满。 (二)满足解锁条件情况的说明
三、 本次解锁事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由于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有5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符合解锁条件,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4,600股限制性股票将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回购注销。2024年10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相关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七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除上述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四、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安排 1、本次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77,050股,占2024年10月25日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841%;本次可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77,050股,占2024年10月25日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841%。 2、本次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人数为30名。
本次解锁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六、 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本次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相关激励对象可以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内解除限售,符合《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办理股份登记及解除限售所涉相关手续,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七次专门会议决议; 4、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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