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拓开源(834415):股东所持公司股票自愿限售
证券代码:834415 证券简称:恒拓开源 公告编号:2024-093 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票自愿限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股票自愿限售数量共计29,788,823股,占公司总股本21.20%,涉及自愿限售股东1名。 二、 本次股票自愿限售的明细情况 单位:股
上市公司已于2024年11月4日对上述股票申请限售。 三、 本次股票自愿限售的依据及解除条件 公司股东西藏智航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智航”)于 2024年 11月 1日受让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马越所持有的公司 705万股股份,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8号——股份减持和持股管理》第十三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的,受让方在受让后 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根据公司于 2024年 8月 1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7),西藏智航已作出自愿限售承诺,承诺内容如下: 1、本承诺人在本次交易权益变动完成后 24个月内不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但本承诺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股份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24个月的限制。 2、本承诺人因上市公司实施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而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前述股份锁定安排。 3、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有关股份锁定期的规定发生变化的,按照新的规定执行。 公司现对西藏智航所持公司股份进行限售,限售期至 2026年 11月 3日。在上述锁定期内,西藏智航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减持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亦不会要求公司回购所持股份。若在股份锁定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等使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事项,上述锁定股份数量相应予以调整。 四、 本次股票自愿限售后公司股本情况
五、 其他情况 公司将及时在中国结算办理完成自愿限售登记。 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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