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创智能(301248):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
证券代码:301248 证券简称:杰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4-073 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4年2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2.50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0)等相关公告。 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权益分派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2.5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2.4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回购期间,公司按照规定于每月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回购进展情况,并于2024年6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2024-05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进展公告。 公司实际回购时间为2024年2月29日至2024年10月31日,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048,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9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6.00元/股,最低价为10.7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819,398.50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目前,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资金总额的下限,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且公司已制定详细的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尚未经股东大会审议),按照员工持股计划的方案,公司回购总股数已达到员工持股计划所需股份数,因此,公司确认本次股份回购事项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一致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回购资金总额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资金总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股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最终回购股份数量为3,048,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98%。目前公司已制定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且草案已经过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回购股份拟全部用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并锁定,公司股本结构将变动如下: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全部用于实施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目前全部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尚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适时作出安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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