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巢润和六个月持有期混合A (014944): 蜂巢润和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时间:2024年11月05日 10:26:38 中财网
原标题:蜂巢润和六个月持有期混合A : 蜂巢润和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蜂巢润和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编制日期:2024年11月04日
送出日期:2024年11月05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蜂巢润和六个月持有期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014944
混合
蜂巢润和六个月持有期
基金简称A 基金代码A 014944
混合A
基金管理人 蜂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交易所及上市 暂未上市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年08月09日
日期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
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开放频率 最短持有期六个月到期
后方可申请赎回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2022年08月09日
基金经理 李海涛 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2年08月01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2024年11月01日
基金经理 李铮男 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8年04月27日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通过阅读《蜂巢润和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了解详细情况。

本基金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
投资目标 资产配置,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
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
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包含主
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
投资范围 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
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投资的规定范围内的香
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简称:“港股通标
的股票”)、债券(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
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债、政府支持机构债、
企业债、公司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可转
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公司债
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
公开发行的次级债)、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
(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同业
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债券回购、股指期货、
国债期货、股票期权、信用衍生品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还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
资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
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
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股票资产的投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0-
30%(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得超
过股票资产的50%);本基金投资同业存单的比
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
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合
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
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
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
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1.资产配置策略;2.股票投资策略;3.债券组
合投资策略;4.可转债/可交换债投资策略;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6.证券公司短期公司
主要投资策略 债投资策略;7.股指期货投资策略;8.国债期
货投资策略;9.股票期权投资策略;10.信用衍
生品投资策略;11.存托凭证投资策略;12.参
与融资业务的投资策略。

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80%+沪深300指数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率×17%+恒生指数收益率×3%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
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
金。

本基金除了投资A股以外,还可以根据法律法
风险收益特征
规规定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若本基金投资港
股通标的股票,将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
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
带来的特有风险。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图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有期限(N)
M<100万元 0.80%
100万元≤M<200万元 0.60%
申购费(前收费)
200万元≤M<500万元 0.40%
M≥500万元 1000.00元/笔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
费,但每一份基金份
额持有期满六个月
赎回费
后,基金份额持有人
方可就基金份额提出
赎回申请。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按日计提,按月收费/0.8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按日计提,按月收费/0.20% 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 50,000.00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规定披露报刊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
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
的证券和期货交易费用、基金
其他费用 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相关账
户的开户费用和账户维护费
用,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
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
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上述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用金额为基金整体承担,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明细的类别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持有期间 1.11%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本基金投资于股票及存托凭证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30%(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因此基金管理人对存托凭证的界定、筛选、研究能力将影响到基金业绩表现,基金净值表现因此可能受到影响。内地和港股通标的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变化均会影响到基金业绩表现,基金净值表现因此可能受到影响。本基金管理人将发挥专业研究优势,加强对市场、证券基本面的深入研究,持续优化组合配置,以控制特定风险。

本基金设置六个月持有期,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对每一份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分别计算六个月的最短持有期,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自最短持有期届满后(含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当日),方可申请办理赎回业务。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在最短持有期内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可转债,需要承担可转债市场的流动性风险、由可转债对应正股股票价格波动带来的可转债价格波动风险,以及在转股期内由于可转债正股股票价格低于转股价而导致不能获得转股收益的风险等。

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其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来自于基础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或剩余权益。与股票和一般债券不同,资产支持证券不是对某一经营实体的利益要求权,而是对基础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和剩余权益的要求权,是一种以资产信用为支持的证券,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交易结构风险、各种原因导致的基础资产池现金流与对应证券现金流不匹配产生的信用风险、市场交易不活跃导致的流动性风险等。

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由于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非公开发行和交易,且限制投资者数量上限,潜在流动性风险相对较大。若发行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或投资者大量赎回需要变现资产时,受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不利影响或损失。

本基金可投资于股指期货,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同时,股指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重大损失。

本基金可投资国债期货,国债期货市场的风险类型较为复杂,涉及面广,具有放大性与可预防性等特征。其风险主要有由利率波动原因造成的市场价格风险、由宏观因素和政策因素变化而引起的系统风险、由市场和资金流动性原因引起的流动性风险、由交易制度不完善而引发的制度性风险以及由技术系统故障及操作失误造成的技术系统风险等。

本基金参与股票期权交易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投资股票期权的主要风险包括价格波动风险、市场流动性风险、强制平仓风险、合约到期风险、行权失败风险、交易违约风险等。影响期权价格的因素较多,有时会出现价格较大波动,而且期权有到期日,不同的期权合约又有不同的到期日,若到期日当天没有做好行权准备,期权合约就会作废,不再有任何价值。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信用衍生品,信用衍生品的投资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偿付风险及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信用衍生品的交易转让过程中,因无法找到交易对手或交易对手较少,导致难以将其以合理价格变现的风险。偿付风险是指在信用衍生品存续期内,由于不可控制的市场及环境变化,创设机构可能出现经营状况不佳或创设机构的现金流与预期发生一定的偏差,从而影响信用衍生品结算的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由于创设机构或所受保护债券主体经营情况或利率环境出现变化引起信用衍生品交易价格波动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境内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本基金将通过“港股通”投资于香港市场,在市场进入、投资额度、可投资对象、税务政策等方面都有一定的限制,而且此类限制可能会不断调整,这些限制因素的变化可能对本基金进入或退出当地市场造成障碍,从而对投资收益以及正常的申购赎回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香港市场交易规则有别于内地A股市场规则,此外,在港股通下参与香港股票投资还将面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特殊风险:
(1)香港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证券交易价格并无涨跌幅上下限的规定,因此每日涨跌幅空间相对较大,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

(2)只有内地和香港两地均为交易日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的交易日才为港股通交易日,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3)香港出现台风、黑色暴雨或者香港联合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时,联交所将可能停市,本基金将面临在停市期间无法进行港股通交易的风险;出现内地证券交易服务公司认定的交易异常情况时,内地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将可能暂停提供部分或者全部港股通服务,本基金将面临在暂停服务期间无法进行港股通交易的风险。

(4)本基金因港股通标的股票权益分派、转换、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情形或者异常情况,所取得的港股通标的股票以外的联交所上市证券,只能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买入,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港股通标的股票权益分派或者转换等情形取得的联交所上市股票的认购权利在联交所上市的,可以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行权;因港股通标的股票权益分派、转换或者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所取得的非联交所上市证券,可以享有相关权益,但不得通过港股通买入或卖出。

(5)代理投票。由于中国结算是在汇总投资者意愿后再向香港结算提交投票意愿,中国结算对投资者设定的意愿征集期比香港结算的征集期稍早结束;投票没有权益登记日的,以投票截止日的持有作为计算基准;投票数量超出持有数量的,按照比例分配持有基数。

(6)汇率风险。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在交易时间内提交订单依据的港币买入参考汇率和卖出参考汇率,并不等于最终结算汇率。港股通交易日日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净额换汇,将换汇成本按成交金额分摊至每笔交易,确定交易实际适用的结算汇率。故本基金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还面临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影响。

(7)港股通每日额度限制。港股通业务实施每日额度限制。在联交所开市前时段,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新增的买单申报将面临失败的风险;在联交所持续交易时段或收市竞价交易时段,港股通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当日本基金将面临不能通过港股通进行买入交易的风险。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2.市场风险
证券市场价格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基金收益水平变化而产生风险,主要包括:(1)政策风险。(2)经济周期风险。(3)利率风险。(4)通货膨胀风险。(5)再投资风险。(6)杠杆风险。

(7)波动性风险。

3.信用风险
4.流动性风险
5.操作风险
6.管理风险
7.合规风险
8.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
9.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与本基金/基金合同相关的争议解决方式为仲裁。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市。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exaamc.com][400-100-3783] 1、《蜂巢润和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蜂巢润和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3、《蜂巢润和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基金份额净值
6、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7、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