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股份(300770):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770 证券简称:新媒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2 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8月 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 2024年 8月 23日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9元/股(含),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鉴于公司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4年 9月 30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49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48.2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7)、《关于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暨回购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年 10月 31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24%,最高成交价为43.1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1.5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5,095,468元(不含交易费用),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11月 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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