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赛电池(000049):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24-046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2、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3、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大华被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6个月,为确保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本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大华进行了充分沟通,大华对变更事宜无异议。经公司履行选聘程序后,拟聘任天健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无异议。 5、 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天健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3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自 2021年 1月 1日至 2024年 6月 30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次、监督管理措施 15次、自律监管措施 9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6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9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38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21人次、纪律处分 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本次拟聘任天健担任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费用为 98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7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23万元。较上期大华担任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费用 115万元有所下降。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大华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大华被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6个月,为确保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履行选聘程序后,拟聘任天健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与大华、天健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对变更事项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后续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在查阅了天健有关资格证照、行业排名、业界口碑、专业实力、业绩规模和和诚信纪录相关信息后,认为天健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从业资格、专业能力、保护投资者能力,并具备独立性、诚信良好,具备财报及内控审计的专业能力,能够胜任公司财报及内控审计工作,故同意聘任天健为公司 2024年度财报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选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意见;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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