仕净科技(301030):股份回购进展暨实施完成

时间:2024年11月05日 16:36:06 中财网
原标题:仕净科技: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暨实施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30 证券简称:仕净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4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暨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11月 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股份总数量不低于 68.4462万股,不超过 136.8924万股,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4,000万元且不超过 8,000万元,根据公司《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告》,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公司于 2024年 5月 28日实施了权益分派,因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58.44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元 41.56/股(含)。具体回购的股份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11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上述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在回购期间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实施回购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首次回购的次日披露了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在每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4年 2月 2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09,000股,并于 2024年 2月 2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截至 2024年 10月 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982,01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49%,最高成交价为 58.0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0.7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34,989,158.32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 2024年 11月 4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134,41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56%,最高成交价为 58.0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0.7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40,988,216.32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实施完毕之日起提前届满,公司实际回购的时间区间为 2024年 2月 2日至 2024年 11月 4日,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实施期限、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回购资金总额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实际回购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三、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成,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四、本次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1,134,414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56%,回购股份均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股)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比例
一、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170,843,18684.74%-1,134,414169,708,77284.18%
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30,763,84415.26%1,134,41431,898,25815.82%
总股本201,607,030100.00%0201,607,030100.00%
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该部分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在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授出或转让的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11月 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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