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曙高科(688433):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433 证券简称:华曙高科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4年 11月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录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调整投资金额与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 7 关于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8 关于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9 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 1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2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19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22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曙高科”、“本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含股东代理人,下同)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须在会议召开前 30分钟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迟到股东人数、股份额不计入表决权数,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 有多名股东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先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发言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案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分钟。 六、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经劝阻无效者,会议主持人可要求其退场。 十二、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交通、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 2024年10月 2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 11月 11日(星期一)下午 14时 00分 2、现场会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高新产业开发区林语路 181号会议室 3、召集人: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年 11月 11日至 2024年 11月 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4年 11月 11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1、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调整投资金额与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2、关于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4、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5、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6、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7、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现场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休会,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最终投票结果以公司公告为准) (十一)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三)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十四)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调整投资金额与内部投资结 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基于综合考虑自身发展战略、行业发展趋势及所处阶段、实际经营情况、募投项目实际开展情况等相关因素,审慎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材制造设备扩产项目”、“研发总部及产业化应用中心项目”、“增材制造技术创新(上海)研究院建设项目”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调整投资金额与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11日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二: 关于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吸引和留住公司核心管理、技术和业务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了《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11日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三: 关于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保证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以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特制订《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11日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四: 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保证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以下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前,可在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上限内,将因员工离职或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相关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9)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 (10)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1)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符合资质的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11日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五: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经提名委员会审查并发表明确同意的审查意见,提名 XIAOSHU XU(许小曙)先生、DON BRUCE XU(许多)先生、侯兴旺先生、侯培林先生、朱子奇先生、刘一展先生、程杰先生、徐林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次股东大会就选举以上非独立董事投票时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请对以下 8项子议案审议并表决: 5.01 关于选举 XIAOSHU XU(许小曙)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02关于选举 DON BRUCE XU(许多)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03 关于选举侯兴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04 关于选举侯培林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05 关于选举朱子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06 关于选举刘一展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07 关于选举程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08 关于选举徐林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11日 附件: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XIAOSHU XU(许小曙)先生:1954年出生,美国国籍,应用数学及材料科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1982年至 1986年,任长沙铁道学院教师;1986年至 2010年,历任美国 Colorado School of Mines助理研究员、美国焊接研究所技术总监、美国 Trilogy公司软件开发高级工程师、美国 3D Systems公司技术总监、美国 Solid Concepts公司技术总监;2009年 8月起任湖南美纳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09年 10月创立华曙高科,历任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同时自2008年起担任湘潭大学特聘教授。现任公司董事长。 XIAOSHU XU(许小曙)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通过控股股东湖南美纳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24,472,700股,持股比例 30.0536%,与实际控制人之一 DON BRUCE XU(许多)先生系父子关系。除上述情形外,XIAOSHU XU(许小曙)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XIAOSHU XU(许小曙)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DON BRUCE XU(许多)先生:1981年出生,美国国籍,景观建筑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10年至 2014年,历任 Design Workshop 设计公司高级景观建筑设计师、美国加州索萨利托 SWA集团资深城市设计主创设计师和项目经理。2016年 7月至今,任湖南美纳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 4月至今,任 Farsoon Americas Corp.总经理。2014年 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DON BRUCE XU(许多)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通过控股股东湖南美纳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2,860,793股,持股比例 7.9342%,与实际控制人之一 XIAOSHU XU(许小曙)先生系父子关系。除上述情形外,DON BRUCE XU(许多)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DON BRUCE XU(许多)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侯兴旺先生:1958年出生,中国国籍,二级建造师。1980年 10月至 1984年 12月,于岳阳县城关镇企业办任会计;1985年 1月至 1998年 1月,开办岳阳县城关酒厂;1999年 12月至 2004年 3月,于湖南军区三级光缆网长沙直属处任处长;2005年 1月至 2005年 11月,于湖南省宁乡县工程公司任董事长、总经理;1994年 12月至今,于长沙兴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任董事;2005年12月至今,于湖南兴旺建设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董事长、董事;2013年 3月至今,于兴旺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15年 5月至今,于湖南兴旺智慧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任董事、于湖南中集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任董事;2016年 5月至今,于湖南兴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湖南兴旺实业有限公司)任董事长、于湖南兴科云创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任董事;2013年 6月至今,于公司任董事。 侯兴旺先生通过持股 5%以上股东湖南兴旺建设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6,353,952股,持股比例 8.7776%,与董事侯培林先生系父子关系。除上述情形外,侯兴旺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侯兴旺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侯培林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电子通信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工程师。2008年至 2009年,任香港海翔有限公司华东片区项目经理;2006年 4月至今,任湖南兴旺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7年 10月至今,任兴旺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湖南兴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0年至今,任长沙兴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湖南兴旺建设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至今,任湖南湘水投房地产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 7月至 2024年 9月,任重庆市华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经理;2018年 9月至 2021年 3月,任四川华曙图灵增材制造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4年 3月至今,任上海华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2014年 4月至今,任深圳市华曙三维打印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 5月至今,任湖南兴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湖南兴旺实业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 8月至今,任兴迈数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年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侯培林先生通过持股 5%以上股东湖南兴旺建设有限公司、寿光市华韵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长沙华发信息技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华欧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泰华曙高科家园 1号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9,443,396股,持股比例 7.1090%,与董事侯兴旺先生系父子关系。除上述情形外,侯培林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侯培林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朱子奇先生: 1990年 7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2014年 4月至 2017年 5月,于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第四研究院任主管设计师;2017年 6月至今,于国投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投资副总裁;2021年 3月至今,于上海陆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任董事;2022年 6月,先后于成都超纯应用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任董事、成都瑞迪威科技有限公司任董事;2022年 11月,于森泰英格(成都)数控刀具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2024年 2月至今,于星奇(上海)半导体有限公司任董事;2020年 12月至今,于公司任董事。 朱子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朱子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刘一展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民事诉讼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 2007年 4月至 2010年 2月,于广东纵锐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任行政经理;2010年 3月至 2012年 2月,于株洲天一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兼行政经理; 2014年 3月至今,任上海华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14年 4月至今,历任深圳市华曙三维打印技术有限公司监事、董事、总经理。2012年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刘一展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106,434股,通过枝江市顾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寿光市华韵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泰华曙高科家园 1号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36,122股,共计持有公司股份 2,142,556股,持股比例 0.5173%。刘一展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刘一展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程杰先生:1966年 6月出生,中国国籍,上海交通大学动力机械系本科,澳大利亚默多克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中级工程师。1994年至 2016年,历任通用电气(中国)有限公司业务发展经理,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司工控自动化部华南大区经理、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北方区工业销售总监、罗克韦尔自动化(中国)有限公司北中国区销售总监/大中华区市场总监等职。2016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程杰先生通过寿光市华韵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长沙华发信息技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华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泰华曙高科家园 1号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683,736股,持股比例 0.6480%。程杰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程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徐林先生:1962年 6月出生,中国国籍,公共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 1989年 8月至 2002年 4月,历任国家计划委员会规划司预测处、战略布局处、经济结构处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职位;2002年 4月至 2018年 9月,历任原国家计委发展规划司副司长、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司长、发展规划司司长、城市和小城镇改革中心主任;2018年 10月至 2020年 3月,于绿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20年 4月至今,于中美绿色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21年 7月至今,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24年 6月至今,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22年 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徐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徐林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六: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经提名委员会审查并发表明确同意的审查意见,提名谭援强先生、张珺女士、吴宏先生、李琳女士(会计专业人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次股东大会就选举以上独立董事投票时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请对以下 4项子议案审议并表决: 6.01关于选举谭援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6.02关于选举张珺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6.03关于选举吴宏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6.04关于选举李琳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11日 附件: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谭援强先生:1966年 5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1990年 3月至 2016年 5月间,历任湘潭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2016年 6月至今,于华侨大学任教授;2021年 12月至今,于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谭援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谭援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珺女士:1967年 1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1989年 7月至 1995年 12月,于长沙水利电力师范学院(现长沙理工)招生办公室任职;1996年 1月至今,于湖南农业大学商学院任教;2021年12月至今,于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张珺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张珺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吴宏先生:1982年 9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2011年 9月至今,历任中南大学粉末冶金研究院任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硕导、博导、研究员;2021年 12月至今,于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吴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吴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琳女士:1968年 1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2001年 1月至2006年 2月,于大连振邦氟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06年 3月至 2009年 11月,于大连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9年 12月至 2013年 5月,于大连华锐重工铸钢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13年 6月至 2016年1月,于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16年 2月至今,于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内审部负责人;2021年 12月至今,于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李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李琳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七: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开展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提名王晓云女士、周小红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就选举以上非职工代表监事投票时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请对以下 2项子议案审议并表决: 7.01关于选举王晓云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7.02关于选举周小红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 11月 11日 附件: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晓云女士,1971年 7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1990年至 1994年,于开福区上大垅街道办事处任职;1994年至 1998年,于湖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任会计;1999年至 2004年 4月,于长江置业(湖南)发展有限公司任财务经理、副总经理;2004年 5月至 2008年 12月,于河北建设集团湘雅医院项目部任财务经理;2009年至今,于湖南兴旺建设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21年 7月至今,于长沙旺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任监事;2019年 8月至今,于公司担任监事。 王晓云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王晓云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周小红女士,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1995年 7月至 2000年12月,任湖南省湘南物资公司会计;2001年 1月至 2002年 11月,任广西鸿源先科股份有限公司总账会计;2002年 12月至 2009年 6月,任荷花园大厦成本主管;2009年 7月至 2011年 6月,任湖南云龙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会计;2011年 7月至 2012年 3月,任湖南德畅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会计主管;2012年 3月至今,担任公司成本会计。 周小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周小红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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