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能股份(603809):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
证券代码:603809 证券简称:豪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6 转债代码:113662 转债简称:豪能转债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 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1月 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泸州长江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机械”)提供 39,000.00万元无息借款,专项用于实施“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374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55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5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 7,605,283.0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42,394,716.9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4年 10月 29日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且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4年 10月 29日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资报告》(XYZH/2024CDAA1B0432)。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及长江机械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和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及《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根据本次募投项目资金的使用计划,本次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江机械,因此公司拟用募集资金向长江机械提供39,000.00万元无息借款以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上述39,000.00万元无息借款到达长江机械后,将按要求置换长江机械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221,567,369.72元,剩余资金继续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上述借款期限为36个月,自实际借款之日起算。借款到期后可续借,也可提前偿还。本次借款仅限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借款事项后续具体工作。 四、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提供借款的全资子公司情况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
五、本次提供借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开展和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在为其提供借款期间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较小,处于可控范围内,借款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六、本次提供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已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监管银行及接受借款的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后续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 七、审议程序及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年 11月 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长江机械提供39,000.00万元无息借款以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一致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保荐机构对公司拟以借款方式将募集资金投向全资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相关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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