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立微(301095):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完成

时间:2024年11月05日 18:56:01 中财网
原标题:广立微: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95 证券简称:广立微 公告编号:2024-074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完成的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北京武岳峰亦合高科技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 致行动人上海建合工业软件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武岳峰桥矽实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9月 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北京武岳峰亦合高科技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武岳峰亦合”)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建合工业软件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建合工软”)、常州武岳峰桥矽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桥矽实业”)计划在自 2024年 9月 4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1,19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0.6039%。

公司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武岳峰亦合及其一致行动人建合工软、桥矽实业出具的《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减持完成告知函》,获悉武岳峰亦合、建合工软和桥矽实业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价 格区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股数 (股)减持比例 (%)
北京武岳峰 亦合高科技 产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 限合伙)集中竞价 交易-按市场 价格确 定---
上海建合工集中竞价2024.10.08    
    57.65887,6000.4511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价 格区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股数 (股)减持比例 (%)
业软件合伙 企业(有限 合伙)交易-2024.11.04    
常州武岳峰 桥矽实业投 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 伙)集中竞价 交易2024.10.21 -2024.11.04    
    55.62300,7000.1528
合计57.141,188,3000.6039   
注:上表计算减持比例时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 3,218,519股。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 (股)占总股本 比例(%)股数 (股)占总股本 比例(%)
北京武岳峰 亦合高科技 产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 限合伙)合计持有股份10,554,0545.356110,554,0545.3633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10,554,0545.356110,554,0545.3633
 有限售条件股份----
上海建合工 业软件合伙 企业(有限 合伙)合计持有股份4,786,0962.42893,898,4961.9811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4,786,0962.42893,898,4961.9811
 有限售条件股份----
常州武岳峰 桥矽实业投 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 伙)合计持有股份1,621,6210.82301,320,9210.6713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1,621,6210.82301,320,9210.6713
 有限售条件股份----
合计合计持有股份16,961,7718.608015,773,4718.0157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16,961,7718.608015,773,4718.0157
 有限售条件股份----
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占比已剔除截至 2024年 9月 3日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2,952,819股;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占比已剔除截至本公告日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 3,218,519股。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其减持计划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3、本次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告知函》。


特此公告。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5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