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春股份(300299):回购公司股份进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0月 11 日、2024年 10月 28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24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 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60元/股(含本数),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10月 12日、2024年 11月 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9)。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 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尚未回购股份。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及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 回购股份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五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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