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源(600405):动力源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24-065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4年 11月 2日通过邮件、短信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 11月 4日 10:30在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 8号公司 3楼 309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 9名,实际表决董事 9名。 公司董事何振亚、何昕、胡一元、王新生、杜彬、何小勇,独立董事许国艺、李志华出席会议并表决,独立董事张雪梅因工作原因,书面授权委托独立董事李志华代表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动力源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关联董事何振亚、何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动力源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关联董事何振亚、何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11月 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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