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常波动]*ST傲农(603363):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3363 证券简称:*ST傲农 公告编号:2024-195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4年11月1日、2024年11月4日、2024年11月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 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查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4年11月1日、2024年11月4日、2024年11月5日连续 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查证,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2024年2月2日,公司收到债权人福建大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舟集团”或“申请人”)的《通知书》,申请人因公司未按期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已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的材料。同日,控股股东漳州傲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傲农投资”)收到债权人大舟集团的《通知书》,申请人因傲农投资未按期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已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对傲农投资进行重整的材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年 2月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和《关于控股股东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公司于2024年2月5日收到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漳州中院”)送达的同意预重整通知书及指定临时管理人决定书。漳州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法院同意预重整通知书及指定临时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公司于2024年3月7日收到控股股东傲农投资转发的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芗城法院”)《民事裁定书》((2024)闽0602破申1号),芗城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大舟集团对傲农投资的重整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控股股东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傲农投资重整管理人于2024年6月6日通过网络形式召开傲农投资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本次会议有关债权人表决事项均获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5月22日、2024年6月22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控股股东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7)《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44)。 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于 2024年 4月 19日通过网络形式召开公司预重整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本次会议有关债权人表决事项均获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4日、2024年4月20日、2024年5月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预重整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7)、《关于预重整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3)、《关于预重整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3)。 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收到漳州中院送达的《通知书》((2024)闽06破申59号):鉴于大舟集团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负债但具备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能性为由,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漳州中院于5月17日立案进行审查,如公司及股东有异议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七日内书面提出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5月1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125)。收到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公司及股东均未向漳州中院就公司被申请破产重整提出异议。 为顺利推进公司预重整及后续重整(若有)工作,有序化解上市公司债务危机及退市风险,最大程度维护全体债权人合法权益,临时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指引规定,决定采用公开方式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并于2024年5月27日发布《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5月 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临时管理人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30)。截至报名期限届满,共有9家意向投资人(联合体视为一家)提交报名材料,其中7家意向投资人按要求缴纳5,000万元报名保证金,经初步审查,最终3家意向投资人符合本次重整投资招募条件。 为有序推进傲农生物(预)重整工作,最大程度维护全体债权人合法权益,临时管理人根据傲农生物预重整进展,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指引规定,决定采用公开方式招募和遴选企业破产服务信托受托人(以下简称“信托受托人”),并发布《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信托受托人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7月2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临时管理人公开招募和遴选信托受托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55)。 公司于2024年9月5日收到控股股东傲农投资转发的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4)闽0602破1号),芗城法院准许傲农投资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延长时间至2024年12月6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9月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批准延期提交控股股东重整计划草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72)。 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收到临时管理人《傲农集团重整投资人遴选结果告知函》:公司及控股股东漳州傲农投资有限公司(合称傲农集团)重整投资人遴选评审委员会根据《傲农集团重整投资人遴选评审规则及评分细则》依法评审,确认泉发外贸联合体(成员包括泉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粮食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等)为傲农集团重整中选投资人。后续,临时管理人将与中选投资人及联合体内全部成员开展重整投资协议磋商及签订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9月14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临时管理人、控股股东管理人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遴选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79)。 2024年9月30日,公司临时管理人和公司分别与泉发外贸联合体成员泉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厦门谷味德食品有限公司、湖北省粮食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宏丰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晋江永初贸易有限公司等投资人签署了《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85)。截至2024年10月29日,公司已足额收到重整投资人泉发外贸联合体成员14家投资人(和/或其的指定主体)按《重整投资协议》约定支付的投资保证金21,598.50万元。 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收到漳州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4)闽06破申59号)和《决定书》((2024)闽06破107号)。漳州中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并公告通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及债权人申报重整债权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及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93)和《关于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及重整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94)。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核实,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以上事项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对上市公司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目前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4年11月1日、2024年11月4日、2024年11月5日连续 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公司股价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敬请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二)生产经营风险 公司于 2024年 10月 31日披露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年 1-9月,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18,989,156.63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819,124,196.35元。截至2024年9月末,公司生猪存栏47.51万头,商品猪市场价格的大幅波动(下降或上升)、非洲猪瘟等疫病风险都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其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容诚审字[2024]361Z0273号)《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不能转正,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六)项“最近连续3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之规定,公司近三年连续亏损且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对持续经营能力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已于2024年4月2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通知》,决定对公司股票同时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 (四)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漳州中院已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九)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五)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如果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健康发展;但在重整事项推进过程中,仍存在重整计划表决未能通过,重整计划表决通过但未获得法院批准,以及重整计划获得法院批准后无法执行的可能,导致公司重整失败并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六)大股东质押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傲农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 376,226,106股,占其合计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 97.46%,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42.54%;傲农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被司法冻结和司法标记股份数累计为347,896,261股,占其合计持股数量的91.58%,占公司总股本的39.98%。 (七)控制权变更风险 根据管理人及公司与各重整投资人签署的《重整投资协议》,若后续公司顺利完成重整程序,公司控制权将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产业投资人联合体,公司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85)第七部分“公司股权结构及控制权变化情况”之说明。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6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