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滨集团(601636):旗滨集团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 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控股子公司湖南旗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28.78%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不涉及募集配套资金。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进行了认真审核,特此说明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进行了审慎核查,认为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交易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整、合法、有效;本次向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对前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次交易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五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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