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常波动]西王食品(000639):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0639 证券简称:西王食品 公告编号:2024-021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三个 交易日内(2024年11月1日、2024年11月4日、2024年11月 5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进行了自查,现就相关 情况说明如下: 1.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 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 公司自持股 5%以上股东山东永华投资有限公司处获悉, 其持有公司且质押予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 51,045,000 股股份将于2024年11月11日10时至2024年11月12日10时 (延时除外)被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拍卖,上述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的4.73%。 本次股份被拍卖过户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 次公开拍卖事项可能将涉及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存在一 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 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 大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或者特定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 式减持其持有的首发前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 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 行,法律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通过协议转让方 式受让前款相关股份的,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 受让的股份。第十六条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因司法强制执行或者 股票质押、融资融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违约处置等减持股份 的,应当根据不同执行或者处置方式分别适用本指引的相关规定: 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执行的,参照适用本指引 关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规定,但本指引第十五条第一款关 于受让比例、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除外。 除上述情形外,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 其他重大变化。 4.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 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 司股票。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 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 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 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披露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4-020)。公司披露的业绩信息不存在提前泄露 的情况。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 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 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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