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吾高科(300631):中标项目签订合同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631 证券简称:久吾高科 公告编号:2024-060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标项目签订合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公司收到了“4万吨/年基础锂盐一体化项目吸附提锂装置铝系吸附剂(重新招标)标段一”项目的《中标通知书》。近日,公司与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湖股份”)就上述项目签署了《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4万吨/年基础锂盐一体化项目吸附提锂装置铝系吸附剂标段一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将合同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同对方的主要情况 公司名称: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0000226593742J 法定代表人:贠红卫 注册资本:543,287.6672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青海省格尔木市黄河路28号 主营业务:钾肥和锂盐的开发、生产和销售。 盐湖股份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需方: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供方: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标的 铝系吸附剂及相关产品、技术服务 3、合同价款 本合同含税金额:195,600,110.00元(大写:壹亿玖仟伍佰陆拾万零壹佰壹拾元整)。 4、价款支付 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及付款方式分阶段支付价款。 5、其他条款 合同对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产品质量保证与索赔、运输和到货、交货、知识产权、保密、违约责任等作出了明确的约定。 6、生效条件 合同经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有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项目合同签订对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的签订,充分体现了公司锂吸附剂材料的市场竞争力,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在盐湖提锂业务领域的市场地位。 如项目顺利实施,预计将对公司的未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本次项目合同含税金额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5.84%,该项目的履行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四、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风险提示 虽然本合同已正式签署并生效,但在合同的实际履行过程中如遇到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合同部分内容或全部内容无法履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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