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晓科技(300487):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487 证券简称:蓝晓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4 债券代码:123195 债券简称:蓝晓转 02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70)。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将本次会议相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2024年 11月 12日(星期二)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11月 12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11月 1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投票规则: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 11月 6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4年 11月 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9.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的相关投资者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三、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 2024年 11月 8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传真登记发送后请电话确认。来信请寄: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35号,邮编 710076(信封请注明“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4年 11月 8日 9:00-17:00 3.登记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35号公司证券部。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提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鼎洋 电话:029-81112902 传真:029-8845353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35 号公司证券部。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487”,投票简称为“蓝晓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票。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4年 11月 12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11月 12日 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以下议案按本人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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