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富微电(002156):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比例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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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11月06日 19:01:03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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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通富微电: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比例达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56 证券简称:
通富微电 公告编号:2024-069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比例达1%的公告
公司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公司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基金”)计划自披露减持计划公告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4年11月4日至2025年2月3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45,527,907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
现公司收到产业基金出具的《关于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1%变动告知函》,截止 2024年 11月 5日,产业基金本次减持计划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5,175,969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具体减持及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 |
住所 |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 2号 52幢 7层
718室 |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4年11月4日-2024年11月5日 | | |
股票简称 | 通富微电 | 股票代码 | 002156 |
变动类型
(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
人 | 有□ 无?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 | 减持比例(%) | |
A股 | 15,175,969股 | 1% | | | |
合 计 | 15,175,969股 | 1% | |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请注明) | | |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可多选)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 |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国家集成电
路产业投资
基金股份有
限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17,081.75 | 11.26% | 15,564.16 | 10.26% |
| 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 | 17,081.75 | 11.26% | 15,564.16 | 10.26% |
| 有限售条件股
份 | 0 | 0 | 0 | 0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
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公司于2024年10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大股
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产业基金计划在此减持计划
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4
年11月4日至2025年2月3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45,527,907股
(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截至2024年11月5
日,产业基金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15,175,969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
的减持承诺、计划一致。 | | |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
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
施。 | | |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 |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
例。 |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7.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
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承诺、计划一致。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6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