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河智能(002097):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山河智能 股票代码:002097 信息披露义务人:何清华 住所:长沙市岳麓区银盆岭高新开发区5栋301房 通讯地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凉塘东路1335号山河智能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4年 11月 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中(以下简称“山河智能”)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山河智能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6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7 第五节 前 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1 第一节 释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何清华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3010419460325**** 住所:长沙市岳麓区银盆岭高新开发区 5栋 301房 通讯地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凉塘东路 1335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之内受过行政处罚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之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持有山河智能外,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个人资金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山河智能于2024年9月1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4年10月10日至2025年1月9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2,238,51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10,746,17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21,492,34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且受让方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减持10,732,897股,占山河智能总股本的0.9988%,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除前述减持计划涉及的减持安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 12个月内在符合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继续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之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降低持股比例。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何清华持有公司股份 147,241,0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5394%。 本次权益变动后,何清华持有公司股份 86,259,6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270%。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山河智能的股份不存在任何质押、冻结或其它权利限制。 第五节 前 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 6个月内无其他买卖山河智能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根据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置地点 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山河智能住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备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_____________ 何清华 2024年 11月 6日 (本页无正文,为《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_____________ 何清华 2024年 11月 6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本页无正文,为《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______________ 何清华 2024年 11月 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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